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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恩宇制作、销售假化肥,洮南市农业执法大队队长姚国辉为其保护伞

来信标题:

陈恩宇制作、销售假化肥,洮南市农业执法大队队长姚国辉为其保护伞

来信时间:

2022-12-15 20:31

来 信 人:

王贺

 来信内容:


一、陈恩宇制作、销售假化肥,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和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请求有关部门依法严办,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二、依法追究各级主管部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懒政行为;

三、深挖整个事件背后的黑色利益链条,查清以姚国辉为首的众多保护伞;

四、追查此次假化肥事件中,众多民事诉讼案件中存在的腐败行为,严惩相关责任人。

五、责令恩宇经销处经营者陈恩宇赔偿受害村民因假化肥事件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回复部门:

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2-12-26 09:56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2021年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日,洮南市福顺镇吉安村王春有等7户农民曾多次来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称:2018年在陈恩宇化肥经销处买的假化肥,造成经济损失。根据他们的投诉,大队执法人员对此事件也进行了调查和询问,每次来访都安排专人接待,并对其进行书面答复;调查结论:当时7户农民反映的假化肥问题,超过两年的时效,对种植的水稻田已无法进行现场勘查及组织专家田间现场鉴定,同时,7户农民也提供不出因使用该化肥导致经济损失的证据。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因无法证明陈恩宇化肥经销处违法事实的存在,所以不能立案。每次答复,我们都告知来访人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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