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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发布时间:2020-05-15 16: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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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重大意义 

  二、振兴基础 

  三、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一、一体化统筹城乡空间 

  二、立体化布局乡村发展 

  三、差异化推进村庄建设 

  第四章 做强特色现代农业 推动乡村产业兴旺 

  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二、优化升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持续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五章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六章  繁荣乡村文化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七章  完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二、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三、夯实基层政权 

  第八章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一、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创新农民增收路径 

  三、促进农村创业就业发展 

  四、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第九章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保障体系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三、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四、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五、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六、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十章  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坚持规划先行 

  三、完善制度建设 

  四、强化法治保障 

  五、动员社会参与 

  六、开展评估考核 

  七、强化典型带动 

  八、科学把握节奏力度 

  九、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前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更是加快洮南农业农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机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及白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洮南市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强化规划编制引领,描绘乡村振兴发展蓝图,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发201818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吉发20181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吉发201850号)、《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白发20186号)、《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白发2019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明确洮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本规划是全市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性文件,是国家和吉林省、白城市乡村振兴战略各项重大部署的细化落实。 

  本规划规划期为2018—2022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洮南市是农业大市,近年来洮南市积极推动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综合发展实力显著增强。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洮南农业更强发展、农村更美建设、农民更幸福生活提供了重大机遇。 

  一、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新的历史时期下,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城乡发展最不平衡、农业和农村发展最不充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表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推动洮南市与全国一道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动洮南县域经济发展,打造省域经济新强县的必然要求。洮南是农业大县,农村经济是县域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有利于推动洮南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洮南县域经济发展,跻身省域经济强县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幸福美好洮南,让洮南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必然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设富裕新农村,能够有效推动洮南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民更富,使生态宜居成为新常态,让生活幸福成为新时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动洮南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建设文明乡村的必然要求。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洮南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全力保护传承,加快创新转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互促,有利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具有洮南特色的文明乡村,让洮南的乡风更文明。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建设“平安洮南”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有利于确保洮南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乡村治理格局,建设“平安洮南”。 

  二、振兴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洮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吉林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白城“四项重点”工作和洮南市“1357”发展战略,推动洮南稳步发展,为洮南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洮南市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6年,成为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试点县份之一。洮南市高度珍惜“国”字招牌和省级荣誉,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竞争力显著增强。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粮食产量19.35亿斤,国家玉米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顺利完成。累计建设各类棚室28897栋,面积17847亩,年棚膜经济产值3.1亿元。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166家,产业链条不断拉长。生产体系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70.2万亩,完成高效节水灌溉2万亩喷灌项目,通电农田井2万余眼,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建成全程机械化示范区7个,培育新增农业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9个,全市农机总动力97.5万千瓦。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玉米螟生物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经营体系更具活力。全市累计建成家庭农场1854个,发展专业合作社2136个,带动农户5万余户,累计流转土地123万亩。培育铁东杂粮杂豆、黑水西瓜、福顺辣椒、万宝粉条等各类专业市场47个,扶持培育电商平台4个、微店150户、电子商务企业17家,培育农产品商标577个。 

  (二)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河湖连通、湿地修复、草原建设、植树造林等重点工程。完成清收还林19.01万亩,修复湿地18.29万亩,绿化公路102.8公里、绿化美化村屯197个;完成草原围栏15万亩、草场改良5万亩、人工种草1万亩;域内26个湖泡全部具备连通条件,蓄水量达2.8亿立方米,水生态面积发展到1.7万公顷,全市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开展“美丽庭院·幸福人家”评选创建活动,全市评选出“整洁庭院”1453户、“美丽庭院”1371户、“精品庭院”718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康洁公司和本市环卫处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村容村貌大为改观。  

  (四)农村民生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扶持培育洮之宝大学生创业团队,实施创业带就业工程,年转移农村劳动力5.3万人次。实施城乡教育标准化工程,推动校车进农村工程,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推动农村道路建设,被确定为全省“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开展农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有序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条件极大改善。       

  (五)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不断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普法教育和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全面开展扫黑除恶行动,通过组织实施农村党建星级评定、农村党建精品示范工程、“跨村联建”、软弱涣散村集中整顿等活动,农村治理持续强化,干群关系日趋融洽,村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六)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全市经过精准识别、深度回头看,共认定农村贫困人口8264户,15691人。按照“三扶一改”脱贫攻坚工作总思路,全市完成脱贫8166户、15484人,贫困发生率由13%下降至0.073%。大力推进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和低于1.5倍一般户危房除险加固,实施自来水进村入户工程,建设集中供水工程631处,加大65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贫困户住房安全比率达到100%,贫困户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标准化村卫生室全部建成,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无因贫辍学学生。“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贫困县摘帽、退出贫困村、脱贫贫困人口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全市实现了脱贫摘帽。精心谋划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确保脱贫工作脱稳、脱准、脱实,贫困人口不返贫,现行标准下未脱贫人口全部脱贫。 

  三、机遇与挑战 

  2018—2022年,既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现行标准下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决胜阶段,也是乡村振兴重要战略夯实基础的开局之际。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从外部环境看,乡村振兴是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经之路。我国目前城镇化率已接近60%,将进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历史时期,乡村发展将进入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吉林省现已拉开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大幕,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各方要素,突出向农业汇聚,重点向农村倾斜,优先让农民共享,为洮南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从自身发展看,洮南市土、热、光、风、生物、矿产资源丰富,清洁能源、生物制药、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和加工等产业发展基础雄厚。经过多年大力投入,洮南农业三大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和潜力不断增强。在新一轮农业农村发展竞争中,洮南充分凭借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玉米良种繁育基地等“国”字号招牌,能够争取到国家和省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更多倾斜和更大支持。所有这些,都为洮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来重大历史机遇和利好。 

  同时,也该清醒地认识到洮南农业农村基础依然比较薄弱,总体投入不足、深度开发不够、发展质量不高、对外影响力不大、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短板仍然在“三农”,现代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仍然是农业农村。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加工不够精深,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不强,农业生产仍然粗放,农村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教育医疗水平、社会保障能力不高,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完善,农民增收渠道不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使得城市用水量逐年增加,城市干旱缺水也成加剧态势。 

  综合判断,洮南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备坚实基础和优势条件。面对机遇和挑战,洮南市要审时度势,抓住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个全局性、历史性、战略性的重大机遇,坚定信心、明确目标、创新举措、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强优势补短板,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省和白城市的部署,紧紧围绕“1357”发展战略,结合洮南农业农村发展实际,谋划乡村振兴发展路径,构建发展框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乡村全面振兴布好局、起好步、引好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对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农业设施完善绿色发展推进美丽家园建设文明乡风培树治理体系创新脱贫攻坚富民、改革动能释放、乡村人才汇聚投资能力保障等十大工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具有洮南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健全党管农村工作方面的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市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政府的服务、监管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绿色发展的方针,统筹水草林湿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成为洮南发展的新名片。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提高乡村自身吸引力和竞争力,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洮南自身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走势,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不搞一刀切,科学有序地梯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三、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0年,洮南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初步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速,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20亿斤阶段性水平;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攻坚成果得以巩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所有村屯环境卫生实现干净整洁,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99%,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5%,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任务完成80%;农民道德水平和文明乡风大幅提升,县级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到50%以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综合治理充满活力。 

  2022年,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质量提升、效益增加,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努力探索和总结具有洮南特色的乡村振兴发展经验、模式,洮南市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远景展望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产业结构更加科学,农民素质显著提高,增收机制进一步健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专栏1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17年 

基期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2年 

目标值 

属性 

产业兴旺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92 

100 

100 

约束性 

2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57 

60 

65 

预期性 

3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2.05 

2.4 

2.6 

预期性 

4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 

 

2.6 

2.7 

2.8 

预期性 

5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万人次 

5 

7 

9 

预期性 

生态宜居 

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60 

75 

80 

约束性 

7 

村庄绿化覆盖率 

% 

23 

26 

30 

预期性 

8 

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占比 

% 

20 

100 

100 

预期性 

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45 

50 

55 

预期性 

乡风文明 

10 

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84 

100 

100 

预期性 

11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 

% 

11.78 

50 

60 

预期性 

12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68 

70 

72 

预期性 

13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 

12.67 

12.7 

13.6 

预期性 

治理有效 

14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 

% 

30 

80 

90 

预期性 

15 

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 

% 

50 

51 

53 

预期性 

16 

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 

% 

80.2 

>81 

>81 

预期性 

17 

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 

% 

70 

90 

100 

预期性 

18 

集体经济强村比重 

% 

4.68 

8 

9 

预期性 

生活富裕 

19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26.27 

25 

24 

预期性 

20 

城乡居民收入比 

 

2.49 

2.15 

2.13 

预期性 

21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80 

100 

100 

预期性 

22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道路硬化率 

% 

62.88 

99 

100 

约束性 

    

  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统筹全市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打造洮南特色乡村振兴新格局。 

  一、一体化统筹城乡空间 

  (一)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按照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主体功能定位,遵循城市和乡村发展规律,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确保经济发展。 

  (二)完善城乡布局结构按照加快建设中等城市目标,加快构建以市区为核心,以黑水镇、福顺镇、瓦房镇、万宝镇为重要节点城镇为支撑的城镇化推进格局。重点抓好主导产业生产区、生态环境保护区、特色产业种植区等区域性规划统筹。科学安排县域居民点布局、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指导乡村有序发展。 

  (三)推进城乡规划统筹依据全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编制重要节点城镇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着力解决规划缺陷和布局不合理问题,从整体上更好发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发展的保障作用,确保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振兴发展相适应。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文广旅局 

  二、立体化布局乡村发展 

  (一)合理布局生活空间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宗旨,加快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活跃的商业圈。重点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群众生活圈建设。完善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资源整合,规划建设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文体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公共生活空间;配套完善乡村菜市场、快餐店、配送站、电子商务等大众化服务,发展多功能城镇商贸中心。 

  (二)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坚持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定位,全面持续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空间保护。严格细化落实乡村生态空间、功能定位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洮儿河、蛟流河等重点河湖水域安全带建设及水域治理。坚持因地制宜适度利用水草林湿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整体性和完整性。位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脆弱敏感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乡村,合理引导保护区内人口和生产活动有序迁出,保护和恢复好自然地貌生态功能。 

  (三)统筹优化生产空间围绕做大做强洮南特色现代农业,结合“两区”划定联动,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突出杂粮杂豆优势的同时,大力发展林果蔬产业,着力构建“一乡一品”“数乡一业”区域化生产格局。依托丰富的秸秆资源、建成的标准化牧业小区,重点推动畜牧业发展;依托水库和湖泡水面,重点建设生态有机渔业发展区。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 

  三、差异化推进村庄建设 

  (一)集聚提升类村庄将资源禀赋好、环境容量大、区位条件优、产业基础强、人口汇聚潜力大等特点的中心村屯和规模较大的行政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进行统筹规划,重点建设。在原有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二)城郊融合类村庄将位于城市近郊区、镇乡近郊区所在地,包括城中村、城郊村、近郊村,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条件和城镇化发展的区位优势的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承接城市部分产业转移,承担城乡人口互动过渡,提供城市人群新的消费服务,在形态上尽量保留乡村风貌,把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作为村庄的主体功能。 

  (三)特色保护类村庄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加以保护和修复,使其成为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四)搬迁撤并类村庄将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采取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林草局 

    

  第四章 做强特色现代农业 推动乡村产业兴旺 

    

  严格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结构,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实现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持续巩固和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质量,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努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一)坚持“建、管”结合,提升土地生产能力加大耕地保护管理力度,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整合现有建设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集中连片建设。到2022年,高标准农田达到190万亩;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8.2万亩,耕地保有量稳定在328.5万亩,粮食总播种面积控制在300万亩,耕地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二)坚持“备、用”结合,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加快建立农机化推广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推动各类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建设精准化农业与生态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发展现代天气预报全覆盖业务,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到2022年巩固、完善和提高全程农机化示范区面积50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82万亩;农业信息网络村级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综合农机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坚持“防、治”结合,提升农业生产质量水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到2022年,测土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农药利用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耕地、森林、草原等生态体系功能得到有效的恢复和增强。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林草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市文广旅局     

  专栏2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 

    

(一)“两区”建管护工程 

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保护和建设工作,率先建立健全精准化建设、管护、管理和支持制度,优先支持“两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耕地质量监测的数字化体系,建立农作物生产责任与精准化补贴相挂钩的管理制度。 

(二)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工程 

优先在“两区”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年均新建高标准农田13万亩以上。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农机具存放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到2022年,高标准农田达到190万亩,建设国家级杂交玉米良种繁育基地10万亩,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稳定在95万亩 

(三)全程农机化示范工程 

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农机农艺结合,加快高效、节能、环保、智能型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到2022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农机总动力达到157.8万千瓦;拖拉机拥有量达到3785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7000台。宜机耕地机械耕地水平达到99%,发展各类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300个,巩固、完善和提高全程农机化示范区面积50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实验示范基地82万亩,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四)农业数字化工程 

加强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发展数字田园、智慧养殖、智能农机,推进电子化交易。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升级改造农业数据中心。加强智慧农业技术与装备研发,建设基于卫星遥感、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体系。 

(五)智慧气象工程 

建立智能网格预报农业气象应用系统,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系统,建立农业气象数据共享服务系统,加强人影作业能力建设。到2022年,基本建成监测全面、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设备统一、数据统一、平台统一的标准化装备体系,广泛合作、充分共享、传输快捷的信息化共享体系,装备先进、作业科学、保障有力的高效化人工影响天气体系 

    

  二、优化升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坚持种、养、加并重,保障农产品供给能力在种植上,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发展林果蔬经济,优化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建设玉米、水稻高产种植基地,鼓励发展饲料玉米、专用玉米、食用玉米,促进农牧结合,构建“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稳定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在养殖上,加快发展肉牛、奶牛、肉羊、禽、水产等现代养殖业产业,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管,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规范畜禽交易市场,全力促进养殖业成规模、提档次。在加工上,坚持内培外引,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建设全产业链一体化项目,构建粮食、畜产品、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延伸玉米、绿豆、猪、肉牛、奶牛、肉羊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到2022年,粮食生产稳定在20亿斤,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7:1,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2户,省级龙头企业20户,市级龙头企业42户,基本形成以产地初加工为基础,精深加工为引领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 

  (二)坚持质量兴农、品牌促农、科技强农,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可追溯。制定完善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与保护规划,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实施“健康米、放心肉”工程、“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品牌农业”战略,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全国性、区域性和田头市场的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农业物联网建设与应用,推动智能设备的应用普及和互联互通。到2022年,建立起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市、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申请农产品商品商标10件。 

  (三)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提质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整合农业资源、山水风景、地域文化、乡土民情,打造农业观光采摘园、市民农园、创意农场、冰雪旅游等农业发展新业态。加快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深化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推进特色品牌农业电子商务馆建设。实施青年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工程。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乡村的结算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监局 

  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     

  专栏3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转型提升行动 

    

(一)优化调整农作物区域布局 

积极发展林果蔬经济,依托北部乡镇林地资源和中南部乡镇棚膜发展基础,倾斜种植结构调整资金,引导乡镇因地制宜发展林果蔬经济,增品种要效益、扩规模要市场、强技术要品质、育品牌要声誉,逐步构建从田间生产到包装运输、从产品加工到品牌营销的全产业链条,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实现生产、加工、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到2022年,特色农产品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95万亩左右。 

(二)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 

调整养殖业和种植业比重,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通过抓招商上项目、抓转型促升级、抓投入惠民生等措施,紧紧围绕促进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着力发展生猪、蛋鸡、肉羊特色养殖产业,遵循“引进建设一批、提升壮大一批、盘活改造一批”的发展思路。以农牧对接互融、产加销服一体化为着力点,打造畜牧养殖、种养结合模式。力争每年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小区)20个。到2022年,规模饲养量占比达30%以上。 

(三)农业品牌提升工程 

实施“品牌农业”战略,从注重农产品注册商标数量转变到注重农产品商标质量,发挥绿色生态生产环境优势及西瓜、绿豆、小米等区域农产品品牌优势,克服同品种农产品商标多、杂、散的问题,通过展会文化,打造“洮南绿豆、黑水西瓜、敖牛山小米”等洮南名牌产品文化节,推介洮南农产品品牌。 

(四)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 

发展以粮食、畜产品、特产品为原料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重点发展玉米、水稻、花生、西瓜、杂粮杂豆种植产业和猪、牛、羊、禽四大畜牧产业精深加工,通过引进培育行业领军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集群集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洮南农产品加工产业跃上新台阶。到2022年,国家级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分别达到2户、20户、42户。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基本形成以产地初加工为基础,精深加工为引领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 

(五)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创建国家级食源性食品安全生产基地,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健康米、放心肉”工程、“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完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贮运、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到2022年,建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绿色、有机食品占比明显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依法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兽药、饲料、动物饲养、产地和屠宰检疫、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措施全面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以推进农业精准智慧发展为主攻方向,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以物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玉米、水稻、设施蔬菜、畜牧产品等产业的生产、加工、管理及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得到初步应用。 

(七)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各类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休闲、科教以及其他服务业的有机融合,强化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作用,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定向加工原料基地占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以上,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40%以上。 

(八)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构建新型农业科技体系,提升基层科技应用服务能力。到2022年,建设3个园艺特产技术信息服务中心,辐射全市乡镇;列支财政资金,开展专项培训,着力培育技术能力更高、市场研判更准、营销水平更强的新型职业农民,力争每年培育农业技术能人、农村新型职业经纪人各100名。积极引进农业技术高端人才对全市园艺特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及指导,引领农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稳定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障高效经营建立完善市、乡镇、村三级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创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农业产业,提高农业的产出效益和农民的经营收益。 

  (三)深化农村制度改革,保障经营活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推进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四)完善涉农服务体系,保障经营顺畅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庄稼医院等多种主体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开展低成本、便利化为农服务。支持金融部门创新服务产品,构建新型农业保险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专栏4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型提升工程 

    

(一)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程 

完善职业农民管理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市、乡镇、村三级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培育一批以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为重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扎根农村的新型职业农民。每年培训400人,包括300人的长期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人才培训,100人的短期服务型人才培训。 

(二)适度发展规模经营工程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三权并行分置”试点和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适度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到2022年,完成市、乡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100万亩,使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达到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50个,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0个。 

(三)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工程 

发展为“三农”服务的社会化组织,构建以经营性为主体,公益性为支撑的农业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公益性社会化服务,不断激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在活力。 

(四)创新农业经营模式 

推进“公司+基地”生产经营模式,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水平。重点扶植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农业合作社以及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五)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工程 

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领域。支持金融部门创新服务产品,在农村“四权”抵押等方面开辟信贷新模式,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加快农村要素市场建设,创新农村经营产品和服务方式,构建新型农业保险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破解现代农业发展融资难问题。 

    

  第五章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乡村生态治理的力度,守护洮南生态优势,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利用 

  1.保护天然草地和湿地。继续实施河湖连通工程,综合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降水,完善河湖连通工程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其工程生态效益,构建区域地表水与地下水循环互补体系,建成引、蓄、灌、排相结合的现代化水利系统。到2022年,河流、湖泊等湿地面积不低于25.5万亩;采取禁牧、适度放牧等措施,保护天然草地,天然草地面积不低于27万亩。 

  2.推进耕地保护与治理。通过耕地保护技术实施,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评价,提高经营者耕地保护责任意识。 

  3.提高农业节水高效利用。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实行农业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推广抗旱品种,实现良种良法配套。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调整水价,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4.落实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适时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完善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扩大生物替代防治技术试点应用。 

  (二)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1.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开展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加大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力度。 

  2. 探索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推广模式。坚持“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原则,深入实施秸秆禁烧制度和全量化综合利用,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的“五化”利用水平。 

  3.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推广以沼气、堆肥为主要处理利用方向,发展粮牧结合、发酵还田的循环农业模式。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引导病死畜禽集中处理。 

  4.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加强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降低地耗和水耗强度,探索产业生态化和污染治理产业化的途径,综合利用资源。 

  (三)建立完善农业生产环境污染防控监测体系 

  建立完善农田土壤环境、灌溉水源和农村小流域的质量监控体系。开展农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监测农业产地污染源和污染状况,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领域环保督查,开展农村小流域污染防控治理。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     

  专栏5  绿色农业发展推进工程 

    

(一)农业节水工程 

加强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和灌溉试验,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加强节水灌溉工程与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与融合,支持节水灌溉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攻关,强化灌溉试验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到2022年,旱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0%以上。 

(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在种养密集区域,探索推进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谋划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鼓励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构建完善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到2022年,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三)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工程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等模式。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和生物农药,推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发展飞机航化作业。到2022年,农业灌溉用水量、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测土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水污染治理工程 

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重点保护洮儿河等水系,从源头控制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和地膜的施用量,至2022年,水质达标率100%。 

    

  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向农村转移,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1.完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公路提等升级及城乡客运为重点,推进农村路网建设,加快实施村屯公路建设,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22年,农村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99%,集中供水率达到95%以上。 

  2.加快推进乡村能源革命。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加快实施煤炭、薪柴消费替代,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 

  3.夯实乡村信息化基础。加快宽带网络从乡镇向行政村、自然屯延伸,实现光纤宽带网络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实施城乡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围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等技术的应用,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到2022年,实现221个行政村的村级服务站全覆盖。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工程。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市、乡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总结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经验。到2022年,全部村屯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厕所改造任务。 

  2.加快改善村容村貌。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建设特色小镇,注重乡村发展的聚集效应和带动作用,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整治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三)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能源产业发展中心、市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国网洮南市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局、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公安局     

  专栏6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 

建立健全村庄保洁体系,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模式。到2022年,全部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动 

在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2020年启动万宝镇、福顺镇2个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农村厕所革命 

按照《吉林省2019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实施意见》要求,对全市农村厕所逐年进行改造,2020年改造任务4000户,2021年后,在完成省下达任务的同时,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美丽村庄建设行动 

按照适度聚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发展重点村、中心村,整治空心村,保护特色村。加快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全面实施村屯绿化美化,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三、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1.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生物安全、物种资源利用、资源开发的监管,构建生态监测网络,优化生态建设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自然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优先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恢复。 

  2.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依托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坡耕地、侵蚀沟治理为重点,减缓区域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效能。 

  3.推动天然林封育保护。推动国有林场由生产经营型向生态保护管理型转变,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推动天然林封育保护。 

  4.加强湿地保护力度。严格遵守湿地保护条例,加大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力度,核心区内保持湿地的原生态,维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 

  5.提高生态系统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对生态系统脆弱区和敏感区的监测,建立生态监测和预警网络,提高生态系统的监测能力,同时,对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制度,把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加大林地清收,签订合同制定还林计划,提高森林覆盖率。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研究制定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和低毒生物农药的补助政策。 

  (三)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 

  盘活森林等生态资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完善生态资源管护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森林旅游。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专栏7  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一)河湖连通工程 

立足四海渔场、创业水库等域内现有泡沼,完成创业三干渠续建和一干渠补水工程。到2022年,连通水库泡塘30个,蓄水量达3.4亿立方米,形成引、蓄、灌、排相结合的工程体系,恢复湿地,建成生态旅游区。 

(二)洮南市蛟流河治理工程 

为了保护蛟流河沿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完成蛟流河治理工程,共计加固两岸堤防长184.54公里,对两岸河道坐弯造成兑地威胁耕地与堤防的险工险段进行护岸整治。到2022年,蛟流河堤防的防洪能力均达到20年一遇标准,更好地保护沿岸168个村屯,24.8万人口,30万亩耕地。 

(三)群昌水库及创业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群昌水库灌渠洼田改造项目及清淤泥、增库容项目。到2025年,水库的兴利库容增加,调蓄洪水能力增强,为农业灌溉提供有效保障。 

创业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及农业灌溉增加灌区配套改造项目。到2025年,扩容改造灌区的农业灌溉,进一步提高水库的防洪与灌溉效益。 

 (四)生态林建设以修复生态为主,含养水源,保护植被。到2022年,完成17万亩的生态综合治理任务(含封山育林1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到16.8%;充分利用洮南林业用地进行林下养殖基地项目和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项目建设。发展文冠果、樟子松、平榛、山杏等林下经济产业项目共7万亩。 

(五)天然草地湿地保护工程 

综合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降水,争取退耕还湿试点,完成湿地核心区生态移民,河流、湖泊岸边预留一定宽度的绿地。到2022年,河流、湖泊等湿地面积不低于15万亩;采取禁牧、适度放牧等措施修复分布在乡镇的“三化”草场,治理“三化”草场9.45万亩,天然草地面积不低于27万亩。 

(六)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 

将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纳入国家重点项目,继续争取“三北”五期,完成“造林还湿双百万”任务。按适地适树的原则,植树造林,治理沟壑,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到2022年,建设绿色通道30公里,完成1.9万亩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 

    

  第六章  繁荣乡村文化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符合洮南农村特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农村发展、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转化为农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二)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功能,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努力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打造成融政治引领、思想引领、文化引领、实践引领等多种效用于一体的综合实践平台。 

  (三)倡导诚信道德规范深入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诚信建设。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少数民族文化、红色记忆文化、关东文化、草原文化等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作用,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建设,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焕发乡村魅力。 

  (二)重塑乡村文化生态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丰富传统节日文化内容,开发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等多种元素,充分利用乡土文化资源,重塑诗意闲适的人文环境和田绿草青的居住环境,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丰富农村文化业态。 

  (三)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挖掘培养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推动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 

  三、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一)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破城乡公共文化壁垒,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继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村级健身设施全覆盖。 

  (二)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为乡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坚持普惠与特惠结合,保障不同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和实际文化需求。 

  (三)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支持乡村文化能人和各类文化活动骨干,引导社会各类人员投身乡村文化建设。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栏8  乡村文化繁荣兴盛重大工程 

    

(一)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工程 

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组织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充分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加大农业文化遗产宣传推介力度。 

(二)“戏曲进乡村”工程 

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组织各级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为农民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促进戏曲艺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 

(三)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工程 

依托行政村村部设施,通过配备村民开展文化活动所需设备的方式,逐步推进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对65个贫困村的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设备配备。 

(四)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程 

深入发掘农村各类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的乡土文化人才,力争每3年选择一个乡镇参加“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活动。   

(五)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 

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化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做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程项目试点工作。 

(六)少数民族特色村屯保护与发展 

遴选基础条件好、民族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屯,打造成少数民族特色村屯建设典范。 

(七)乡村传统工艺振兴工程 

鼓励和支持企业和高校及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传统工艺传承、开发,大力倡导“工匠精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洮南品牌。举办传统工艺创意大赛。开展传统工艺城市社区体验、观摩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展示、展销、展演活动。 

(八)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 

支持有条件的乡村依托古遗址、历史建筑、古民居等历史文化资源,建设遗址博物馆、村史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生态博物馆、户外博物馆等。 

(九)农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鼓励引导小城镇和农村地区深入发掘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农村人口参与并受益的民族手工艺品、民间演出、乡村文化旅游等,支持规划实施一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支持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小(城)镇、特色文化村,培育特色文化企业、产品和品牌。 

(十)文明村镇创建工程 

实施创建文明村镇行动计划,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22年,50%以上的村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开展“文明村屯、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国家级、省级文明村农户达标率分别为60%、70%,其他行政村“干净人家”农户达标率为40%。 

    

  第七章  完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一)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好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优秀的党组织书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度,扎实做好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第一书记代言”等工作,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威信、提升影响。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健全市、乡镇、村“三位一体”培训机制,深化村党组织书记“四式”培训法,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建立长效机制。 

  (三)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注重发挥无职党员作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健全落实农村党员培训制度,强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先锋表率作用。 

  (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意见》,落实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村党支部。强化整顿工作力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政策落实方面的作用,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各乡镇 

  二、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健全农村产权保护、农业市场规范运行、“三农”支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明晰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提高农村“两委”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促进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到2022年,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树立文明新乡风,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坚持德治为先,强化道德教化的积极作用,构建教化与引导、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四)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农村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防控网,增加农村集市、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治安室与报警点设置。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扎实开展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农村社会治安整体水平。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滥造像等行为。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城乡视频监控连接贯通。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监委、市信访局,各乡镇 

  三、夯实基层政权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合理设置基层政权机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加强农村基层机构建设,防止非法宗教愚弄群众、干扰村务、破坏基层政权。 

  (二)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市、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乡镇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方法。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健全监督体系,规范乡镇管理行为。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事项。 

  (三)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制定乡镇政府在农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 “一站式服务”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在乡村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农村社区”计划,促进互联网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配套制度。促进非户籍人口有效参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的协商。健全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机制,维护外出务工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农村社区权利。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加速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村级全覆盖。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各乡镇     

  专栏9  乡村治理体系构建计划 

    

(一)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实施“互联网+农村社区”计划,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分级培训制度。 

(二)“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 

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农村群众实际需要,利用农村各种集市,组织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组织法制文艺工作者,开展法制文艺演出,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体系,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力争“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数量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70%。 

(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健全农村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的防控网,增加农村集贸市场、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治安室与报警点设置,加强农村消防、交通、危险物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形成具有农村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 

(五)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落实工作,开展定期检查督导,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公共财政支出的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自我补充的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和运转的保障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奠定基础。 

(六)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加大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推进城乡视频监控连接贯通,探索将视频图像资源接到农村群众终端,及时有效发现和预警风险隐患。在农村地区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领域逐步开展应用,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雪亮工程”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第八章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农民增收是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积极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稳定农民工就业,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要一鼓作气、乘势而上,集中力量全面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帮扶。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确保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抓紧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一)坚持“三扶一改”扶贫思路,抓实扶贫巩固脱贫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巩固完善“双带”、“双增”“双促动”扶贫模式,抓好“四落实一提升”政策落实力度。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村屯“三改四化”工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工程。到2020年,保证每个贫困户都有2个以上项目叠加,年人均分红2000元以上,贫困人口就业率不低于60%,全市就业扶贫基地发展到10个,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 

  (二)多点位发力,精细化管理脱贫成效。完善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三位一体”扶贫体制、主动帮扶+自主脱贫扶贫工作机制和扶贫考核考评机制,强化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倡导脱贫光荣,破除“等、靠、要”思想,注重扶贫先扶智,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科学制定扶贫考核办法、量化考核细则,细化考核措施,通过考核扶贫成效,同时考核扶贫队伍、扶贫措施。 

  (三)加大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力度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继续实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社会扶贫和改善人居环境。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技、扶业“五位一体”,科学编制后续帮扶计划,持续提升产业项目支撑水平和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全市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退出贫困村不倒退。 

  牵头部门:市扶贫办 

  配合部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二、创新农民增收路径 

  (一)密切农民利益联结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强化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 

  (二)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大力创新收益分配模式,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劳务+社保”、“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普通农户相互交叉入股,让农户享有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强化资金扶持引导“盘活资源、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等方式为基础,盘活乡村资源。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探索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安排财政支农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 

  三、促进农村创业就业发展 

  (一)培育壮大创新创业就业群体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培育返乡下乡创业带头人,发挥各类创业带头人作用,壮大农村创新创业群体。加速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平台发展,与城市创新创业平台联动互通,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农村创新创业集聚。 

  (二)完善创新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发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支撑服务平台。以政府搭建平台、平台积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原则,支持“园区+基地+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业孵化平台。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加强对创新创业就业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三)健全创新创业激励保障机制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强农惠农政策范围。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政策,支持农村创新创业。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监局、市文广旅局、市林草局     

  专栏10  乡村就业促进行动 

    

(一)农村就业岗位开发行动 

鼓励在农村新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乡村车间、手工作坊、家庭工场,增加就业空间。 

(二)农村“星创天地”创建工程 

打造农村版众创空间,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职业农民等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于一体的创业基地。 

(三)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通过定向、定岗及订单式培训,对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使各类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 

(四)城乡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行动 

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结合洮南实际,建设一批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和地方产业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网络。 

(五)乡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加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及乡镇、行政村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改善服务设施设备,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全覆盖。推进乡村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开展网上服务,进行劳动力资源动态监测。开展基层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 

    

  四、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统筹规划农村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及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保障学生就近享有高质量教育。 

  (二)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补助政策,提供基础性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方式的分类指导,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建成一批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示范村镇。 

  (三)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成覆盖全面、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适应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形势,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五)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高抵御各类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市林草局、市工信局、市气象局、市妇联     

  专栏11  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计划 

    

(一)乡村教育质量提升 

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办好一批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推进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加大对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健康乡村计划 

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建成一批整洁有效、健康宜居的示范村镇。 

(三)全民参保计划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到2022年,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四)农村养老计划 

整合农村发展政策和资金,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洮南社会福利中心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建立支援和帮扶机制。提升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加强村级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完善日间照料服务功能,探索邻里互助、集中托养、志愿服务等农村居家养老模式。 

(五)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计划 

推进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信息平台和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开展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应急避难救助物资和救助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避难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难演练。 

    

  第九章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保障体系 

    

  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关系,更好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向改革要动力,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在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试点,使农民权益(承包权)资产化、证券化,保障农民土地收益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稳定林地承包经营权,引导规范有序流转,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协会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强化集体林权流转服务和管理。 

  (三)深化农林牧渔场经营机制改革按照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集团化要求,扎实稳步推进农林牧渔场经营机制改革,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企业化管理体制,推动国有农场平稳实现企业化(公司化)过渡。充分发挥农林牧渔场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发展新兴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其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新亮点。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 

  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一)完善落实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提高补贴效能,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大力推动粮改饲、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 

  (二)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全面提升农业风险保障能力。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三)加强农业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创业创新,提高创业对乡村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和创新对乡村产业的提质作用。积极引导技术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增强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能力,创新科技水平提升机制,推动农业农村双创基地建设,努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林草局 

  三、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健全落户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畅通落户渠道,促进有意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二)保障享有权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全面落实城乡养老保险衔接、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三)完善激励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全面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制度衔接,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城乡转换成本。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切实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市级预算内投资安排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社保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一)积极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认定一批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实训基地,开展实用性、便捷性培训。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加快培养了解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教师队伍。 

  (二)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育力度,统筹开展农村专业人才评价认定,建立完善农村专业人才库,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建立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出资或以技术入股方式,联合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 

  (三)鼓励全民投身乡村建设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愁为纽带,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术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因地制宜实施“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建功行动。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和城市医生、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文广旅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市委编办         

  专栏12  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计划 

    

(一)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构建农业科技人才能够发挥聪明才智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机制,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乡土人才培育计划 

统筹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养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 

(三)乡村财会管理“双基”提升计划 

以乡村基础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基本财会人员选配和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自治组织的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和开展各类基本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能力。 

(四)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评定计划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组织工作体系,建立逐级工作核查、结果公示、审批发证等全套标准评定工作机制与流程,面对在农业生产第一线职业农民,放开年龄、身份、学历限制,考察评定技术实践能力。 

(五)启动实施“三乡”工程 

实施能人回乡、工商兴乡、社会助乡“三乡”工程。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造更加有利条件,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更多农村青年、返乡人才和能工巧匠扎根乡村。引导工商企业向农业农村投资,带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先进技术、理念、管理投向乡村振兴。打好“乡情牌”“乡愁牌”,感召更多在外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各种方式回馈故里、建设乡村。 

    

  五、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一)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政策,以地抵押实现土地金融化,以地出让实现土地资本化,以地流转实现土地经营规模化,促进农业发展模式历史性的转折。 

  (二)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每年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健全设施农用地政策,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农业规模化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备案制度。 

  (三)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落实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农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通过村庄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支持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有序合并迁建分散、零星村落,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继续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建设适度集中,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的宅基地及农房。鼓励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统筹使用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 

  六、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一)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逐步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机制,明确和强化“三农”投入责任,通过全市预算安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等措施,公共财政大力向“三农”尤其是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相适应。强化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在项目安排、申报国家示范、落实奖补资金上优先支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逐步形成多形态、多层次、多元化的“乡村振兴”投融资体系。推动涉农企业上市、挂牌、发债、非公开转让股权等多渠道融资。鼓励依托市级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服务于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子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合作,协调、配合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调整完善土地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衔接落实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政策,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面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外资投入乡村振兴事业。积极探索盘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三)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通过预算环节归并、分配环节协商、实施环节协作,强化多个部门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的统筹协调力度,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农业领域PPP、工商资本下乡等投资模式。因地制宜搭建各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围绕改革任务、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 

  (四)健全金融支农组织体系发展乡村普惠金融,推动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有序发展,为农村各类主体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协助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做好农村金融产品的设计、试验、推广工作。 

  (五)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全面激活、弥合农村金融服务链条。深化土地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国家“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的衔接。 

  (六)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结构性调控等政策工具,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白城银保监分局洮南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洮南支行 

  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供销联社 

    

  第十章  规划实施 

    

  建立实行市委、市政府负总责、各乡镇抓落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全市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构建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把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方向,全面负责洮南市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智力统筹,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推进各乡镇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施小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规划。各级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做好“三农”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带领群众投身全市乡村振兴伟大事业。 

  二、坚持规划先行 

  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发挥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作用。依照洮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做好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工作,统筹衔接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各乡镇规划,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综合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按照既定发展目标和阶段性要求及具体规划项目,有计划地推进实施。落实好约束性指标,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机制,纵向强调“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层级,横向明晰各规划实施主体部门的分工和定位,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负责研究落实相关政策,调度落实规划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有序推进。 

  三、完善制度建设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并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土地制度环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和要素平等交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在现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础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四、强化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明确农村工作主要领导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工作范围、工作对象、主要任务、机构职能、队伍建设,并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落实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发挥法规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动员社会参与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形成上下齐心、协力推动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凝聚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合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效结合,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实施能人回乡、工商兴乡、社会助乡工程。鼓励更多农村青年、返乡人才和能人巧匠扎根乡村,引导工商企业向农业农村投资。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感召更多在外的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学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各种方式回馈故里,建设乡村。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建立政府与农业院校、科研单位的联系沟通机制,加强乡村振兴的理论研究,探索成果的实践应用。开展促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域外交流,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合作的共赢局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农村各类主体活力,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形成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新局面。 

  六、开展评估考核 

  加强洮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对各部门及各乡镇进行考核;把乡村振兴战略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主动公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新和发布情况,加强乡村的统计工作,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定期发布、跟踪督导,制定奖罚方案,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审计监督。 

  七、强化典型带动 

  各乡镇要认真研究谋划,发掘和总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过程中的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推进、高标准实施,立足不同地域的乡村特色,积极探索创新多元模式,打造出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示范样板。选树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借助媒体融合推送的影响力,以先进村庄、先进人物的生动实践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用榜样的力量、榜样的精神,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效仿的经验,带动更多的人关注乡村振兴、支持乡村振兴、投身乡村振兴。 

  八、科学把握节奏力度 

  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分步实施,形成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主体、资源、政策和城乡协同发力,避免代替农民选择,引导农民摒弃“等靠要”思想,激发农村各类主体活力,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立足当前发展阶段,科学评估财政承受能力、集体经济实力和社会资本动力,依法合规谋划乡村振兴筹资渠道,避免负债搞建设,防止刮风搞运动,合理确定乡村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制度保障等供给水平,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九、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总体部署,科学把握洮南市乡村区域差异,对全市221个行政村划分标兵村、先进村、达标村三个层次,形成分类搞好指导、梯次推进提升格局。率先抓好标兵村建设,选择小康建设走在前列的乡村和脱贫攻坚率先取得突出成效的村庄,立足高标准、严要求,率先抓好这些村庄的全方位发展,使之成为乡村振兴建设“排头兵”。选择资源禀赋好、发展基础牢、后劲潜力大的村庄,注重抓跟进、促提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针对基础比较薄弱、发展相对滞后、内生动力不足的乡村,重点抓薄弱、促平衡,建设好乡村振兴的“第三梯队”。2020年全市标兵村达到6个,先进村达到32个,达标村达到46个;到2021年全市标兵村达到6个,先进村达到32个,达标村达到28个;到2022年全市标兵村达到8个,先进村达到44个,达标村达到19个。发挥引领区示范作用,推动基础条件较好、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部分重点乡村率先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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