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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屋征收程序,洮南市TN-G-05-01、TN-G-05-02、TN-G-05-0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将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现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将备选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布如下:
一、1.洮南市团结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2.白城市建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吉林省天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4.白城市贺成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5.吉林鑫天隆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协商选定的结果为:
TN-G-05-01、TN-G-05-02、TN-G-05-03号地块共186户,提交179户
174户选择洮南市团结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5户同时选择吉林鑫天隆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占93.55%
7户弃权 占3.76%
4户选择白城市建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占2.15%
1户选择吉林省天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占0.54%
三、TN-G-05-01、TN-G-05-02、TN-G-05-03号地征收区域涉及非住宅资产评估由吉林鑫天隆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担任。
被征收人选择洮南市团结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的已超过总户数的50%以上,所以按照相关政策,TN-G-05-01、TN-G-05-02、TN-G-05-0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将由洮南市团结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特此公告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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