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于任丽梅、李国友《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2025]0047号
发布时间:2025-04-25来源: 收藏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于任丽梅、李国友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2025]0047

任丽梅、李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洮南市团结街道荣福西路(芳菲苑小区2号楼)4单元301室,产权人为任丽梅、李国,房屋建筑面积为89.62平方米,用途为成套住宅,证号为吉房权证洮字第0004674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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