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使用)预公告
为保障洮南市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洮南市大通乡丰收村、大通乡黄花村、安定镇太平村、安定镇万宝山村、玉米双交场、水产良种场、国有林总场、大通乡敬老院。
涉及的国有场站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洮南市大通乡丰收村、大通乡黄花村、安定镇太平村、安定镇万宝山村、玉米双交场、水产良种场、国有林总场、大通乡敬老院。
拟征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使用)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用于华能洮南如意15万千瓦风电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洮南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