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洮国土资字[2017]11号
各分局、科(室)、站、队、国土资源所:
为充分调动各分局、科(室)、站、队、国土资源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宣传、推动我局工作,使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分局、科(室)、站、队、国土资源所。
二、考评内容
各分局、科(室)、站、队、国土资源所每月政府信息规定报送数量完成情况及报送信息采用情况。
三、考评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信息统计以局政府、政务信息办公室收到的纸质版信息为准。
四、计分考核办法
(一)基础分:各单位完成政府信息每季度报送指标(每季度六条)的,加基础分20分,没完成的不计分;超额完成的,每条加1分。
(二)奖励分:
1、上报信息被市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加5分。
2、上报信息被白城市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加10分。
3、上报信息被省级刊物等采用的每条加20分。
4、上报信息被国家级刊物等采用的每条加30分。
总分=基础分+奖励分
五、奖励办法
共设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先进科室(单位)、优秀信息员、优秀信息三个奖项。
(一)评选先进条件
1、先进科室(单位)条件
(1)领导重视,按时完成信息报送数量。
(2)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无重要信息和紧急信息瞒报、迟报、漏报现象。
(3)信息质量较高,采用情况较好。
2、优秀信息员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高的政策水平,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2)信息员作用发挥好,按时完成信息报送数量,信息采用率高。
3、优秀信息条件
上报信息被上级采用。
(二)考核奖励办法
根据各科室、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局政府、政务信息办公室将于每季度总结通报一次,并于年底对全年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进行先进科室(单位)、优秀信息员、优秀信息的评选。
六、其他
1、信息工作纳入各科室、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做为评先选优的一个重要依据。
2、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下一次修订时止。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