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16日止。
一、概述
2017年上半年我局继续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工作:
(一)明确责任;按照科室职能分工,继续确定政府政务信息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重新调整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三)调整了有关工作制度。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四是建立并执行信息查阅室信息查询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至今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36条。重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及出让结果成交公示34条;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批前公示9条;土地审批结果公示 22条;不动产登记公告78条;矿业权审批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财务预决算信息3条;征地信息15条;工作动态170条。公开的信息被《洮南信息》采用6条,市政府网站采用26条。全年连续多次被市政府评为信息报送优秀单位。
(二)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洮南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和洮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查阅我局政府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我局信息公开室查阅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洮南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7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处,不再收取其他费用。2017年至今,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至今无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7年至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1、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2、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我局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利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针对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4、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目前我局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将来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细化任务,完善本街道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3、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
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