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8-20来源: 收藏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及电子文本(纸质一式4份,电子版1份);2.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

3.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及相关附图、附表、附件;

4.地质资料汇交证书;

5.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

6.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应提交自然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准文件

二、办理流程:1、矿业权人填报相关表格;2、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核实,盖章;3、上级管理机关复核意见;4、省自然资源厅受理→审定→登记→发登记证。

三、办结时限:1.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具备条件的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情况:不收费。

五、办事地点:民生大厦二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六、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七、咨询、投诉电话:1.咨询电话:0436-6329862

                    2.投诉电话:0436-632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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