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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11来源: 收藏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现将洮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公示如下:

47.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依法依规对各类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8.我局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无逾期未查未决案件,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49.我局不存在此项工作任务。

50.我局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上,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对于有社会负面影响和危害性强的案件,我们才实施行政强制。

52.我局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做到了准确主动公开,并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

53.我局始终严格执行执法人员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

54. 我局在创建中逐步实现对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55. 我局在创建中逐步实现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

56.我局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57.我局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需要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现场,实行全程音像记录。

58.我局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逐步对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59.我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60.我局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61.我局根据要求,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62.我局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日常巡查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63.我局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已经建立,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64.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内部人员不得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65.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66.我局无执法辅助人员。

67.我局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未出现上级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

68.我局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经费完全脱钩。

81.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

88.我局对本地区容易引发自然灾害危险区域进行调查,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今年我局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多次实地排查,隐患点未发现异常。共派出工作组7次,共计16人次对我市5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巡查;及时修订完善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更新了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数据库中隐患点和群测群防员信息,完善了数据库中调查数据;制定了《洮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好防灾减灾责任。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2022 3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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