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应计划
洮南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3-05-26来源: 收藏

洮南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 号)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宏观调控作用,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计划指标

我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416.56公顷,结构如下:商服用地1.5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98.62公顷,住宅用地4.4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5.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4.5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96公顷,特殊用地2.92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对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科学配置各区域土地资源,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社会民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公益、公用服务设施用地的有效供应。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先保障乡村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供应,优先安排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用地,用好用足支持政策保障我市养老服务工程建设,保障老年人晚年权益。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保障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发展。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合理规划增量土地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确定各项建设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严禁超规模供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加强土地有形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项目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充分发挥土地市场资源配置优势,运用价格杠杆不断推进土地市场化进程。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供地计划与规划发展目标相协同。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重大产业类项目用地需求,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承载力,不断优化土地保障政策,做好土地空间要素支撑,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各部门衔接。市自然资源、发改、住建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合作,探索建立关联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计划实施。

(三)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及时供应和高效利用,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构建节约用地长效机制。

附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2023327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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