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发布时间:2021-04-29来源: 收藏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对已批项目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规划批后管理工作,预防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监督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的的建设单位和个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验收时是否在用地范围内建设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实地检查。城乡规划管理科配合用地利用科采取现场勘察、查阅有关材料等方法进行。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人从事行占用非法土地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有权当场责令其改正或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四、监督检查程序

()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制定检查方案,备好检查工具)

()持有效执法证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

()实施现场检查。

()视情形处理各类情况,对监督检查的数据和有关原始记录应告知被检查人,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

()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依法查处。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并由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依法查处。

六、监督科室

城乡规划管理科

七、投诉举报电话

04366325856

d879b58f41ff5171506f2c0153b2031b_red.png

主办单位: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网站备案号:吉ICP备11003832号-1  地址:洮南市民生大厦北栋九楼  邮编:137100

吉公网安备22088102000010  网站标识2208810008  联系电话:0436-6814017  邮箱: 3056476533@QQ.com  QQ: 305647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