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处罚
张春友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发布时间:2018-11-01来源: 收藏

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案由: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执法人员:丁科  李伟  张岩

基本案情:

当事人张春友于20179月至20186月,未经批准,在洮南市蛟流河乡光荣村境内开采砂石,开采量31976.80立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属非法开采、勘查矿产资源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张春友已涉嫌犯罪。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627日将该案件移交洮南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111

d879b58f41ff5171506f2c0153b2031b_red.png

主办单位: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网站备案号:吉ICP备11003832号-1  地址:洮南市民生大厦北栋九楼  邮编:137100

吉公网安备22088102000010  网站标识2208810008  联系电话:0436-6814017  邮箱: 3056476533@QQ.com  QQ: 305647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