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处罚
马强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2-11-0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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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强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案由:非法占地
执法人员:陶然 郑岩
基本案情:
该当事人于2010年未经批准,擅自在洮南市万宝镇镇内东山公园西南角处占用建设用地建房,全院占地面积653.15平方米,符合洮南市万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处理意见:
1、责令其自行履行用地手续,2、对你户非法占用建设用地653.1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00元罚款。罚款共计1306.30元。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洮南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洮南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理结果:当事人认清自己违法事实,已经履行被行政执法事项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