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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洮南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3-20 来源: 收藏
      依据国家营养办2019年第一号预警精神和吉林省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洮南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积极组织、全方位实施、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1.从3月份春季开学开始,每学期两次组织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校安办、学生资助中心的精干力量,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放过任何死角。
      2.积极协调,统筹规划,会同卫健局、食药监等部门,加大排查、摸查力度,特别是对寄宿制学校要跟踪指导,检查到位,严格按照标准,将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
      4.对全市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营养配餐培训,严格执行《学校食品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月1日实行),实行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着装整齐,持证上岗。
      5.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大中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制度、索证制度,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
      6.对各类蔬菜半加工食品,要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土豆、木耳、火腿、豆角等食品,要严格执行检验标准。要定期抽检抽查,及时解决出现问题。


洮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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