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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发布时间:2018-11-16 13:4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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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洮南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洮南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严格按照国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总体部署及相关技术规范,于2018年11月15日,开始在全市18个乡镇进行为期两周的第二次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范围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等为调查对象,没有投入品(包括饲料、鱼药、肥料)的养殖水体不在普查范围之内,针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普查方式采用抽样调查与实地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污染源普查,摸清我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基本情况,掌握全市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分布情况,以及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处理处置情况;建立洮南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完善环境统计平台。为我市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生态环保大数据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准确判断我市环境形势,优化产业结构,科学制定水产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这次普查工作以贯彻十九大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为理念,保护洮南市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洮南市生态平衡,依法、科学进行普查,引导我市水产养殖业产业发展规划向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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