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2-03-09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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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法院协助洮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打好打赢不良资产清收“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白城市和我市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加强对“逃废债”不法行为的整治,洮南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帮助洮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收不良资产。






一是强化部门对接,推进案件审理。市法院积极与洮南联社对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金融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切实保护好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对金融系统在审的信贷类案件,依法加快审理效率,对进入执行阶段的诉讼贷款先对有偿还能力的进行执结,对剩余进入执行阶段的贷款和准备诉讼的贷款按照所属乡镇法庭进行分配,加快推进审理建设和执结进程。二是建强工作组织,依法依规清收。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两个执行小组,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偿还的赖债户,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三是开展专项行动,严惩重点人员。3月5日,市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黑水镇东安村付某、徐某某,五一村都某某,旭日村宋某某和安定镇明星村赵某某,友谊村张某某,兴旺村付某、任某某等人进行了强制执行,涉案金额40余万元。行动中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赵某某依法采取了拘留、罚款措施。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宣传、教育、惩罚等多种手段,使金融案件得到有效执行。自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开展以来,共帮助洮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依法清收不良资产786万元。





据了解,此次“攻坚战”的开展,是为响应洮南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吉林省委省政府2021年下发的《吉林省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洮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了洮南市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法院、市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洮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设定时间表,路线图,为打好打赢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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