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9 1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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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又有多名村民因田间烧荒被拘留!
前段时间,洮南市公安局曾发布过瓦房镇一村民因焚烧秸秆已被警方拘留的信息,以此警示大家千万不要乱烧秸秆!遗憾的是,近几天又有村民因此被拘!



许多农户的普遍认识是: 烧荒省事,又能改善土质,再说以前也这样做,没出过什么事。”一些村民认为,通过烧荒可以增加土壤的养分,是吉兆,表达着取得好收成的期许,而秋收后大量农作物秸秆遗留在田间,春种时放火烧掉秸秆省时省力,也可烧毁大量草籽,便于田间管理。 据研究表明: 烧荒在短时间内能增加土壤无机氮含量,提高土壤肥力,但是火烧后无机氮迅速减少,导致氮素的大量流失。同时烧荒的最初一段时间(1个月左右),土壤环境遭到破坏,导致微生物量大量减少,更加剧了土壤氮的损失。可见,烧荒将导致土壤中的氮元素的大量流失,进而对此区域内农作物的生长带来不利影响。 污染大气环境: 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明确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止使用明火区域焚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人一般应当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月1日,车力派出所依法处理了一起为取暖露天焚烧秸秆的案件。事发时车力派出所民警正在巡逻,途经案发地见有人违规使用明火,民警立刻责令行为人灭火,并且与辅警齐力用铁锹帮行为人将火扑灭。经现场询问和排查,确定着火原因为车力乡某村某屯村民刘某某在非自家田地里放羊时,觉得天气寒冷,为取暖便点燃了田间秸秆。根据法律规定,洮南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

3月3日,万宝镇派出所接到万宝镇某村民报警称:“有人在村里放火!”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紧接着又和驻村辅警与行为人一起灭火,很快将火扑灭。经查实,万宝镇某村村民王某、杨某到自家田地里干活,休息期间,在地里吸烟解乏,由于春季风大,加之靠近秸秆堆,未料到竟把秸秆点燃。目前,王某、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月7日,洮南市公安局那金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人正在田地里点火放荒,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救,火势迅速得到控制,避免造成了更大的损失。同时民警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郭某承认了在自家田地里放荒的事实。经了解,郭某因着急外出打工,明知现在为禁烧时期,还抱着侥幸心理放火烧荒。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因违规使用明火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每年初春时节,是农民烧荒的高峰期。春耕前焚烧秸秆和杂草,是农民传统耕种习惯之一。很多人选择烧荒的原因,正是对于烧荒的认识不足,下面小编就来科普一下烧荒危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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