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1-12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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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决算公开
市财政局局长 张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东北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关于吉林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总揽,以深化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狠抓财政收入、多元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力促财政预算科学化、执行刚性化、管理精细化,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任务。
一、财政收支情况及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33,094万元,为预算的85%,同比下降14.7%;上划中央及省级收入20,759万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3,853万元,为预算的91%,同比增长15%。按部门划分,税务部门完成37,116万元,为预算的110%,同比增长97%;财政部门完成16,737万元,为预算的66%,同比下降40%。
主要财政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收入完成4,533万元,占预算的117%;
2.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1,718万元,占预算的92%;
3.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555万元,占预算的116%;
4.资源税收入完成416万元,占预算的139%;
5.城市建设维护税收入完成845万元,占预算的141%;
6.房产税收入完成1,325万元,占预算的138%;
7.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完成1034万元,占预算的112%;
8.车船税收入完成1,899万元,占预算的106%;
9.契税收入完成2,197万元,占预算的137%;
10.其他各项税收收入完成1,275万元,占预算的85%;
11.专项收入完成1,487万元,占预算的113%;
12.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2,287万元,占预算的84%;
13.罚没收入完成3,300万元,占预算的108%;
1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993万元,占预算的56%;
15.其他收入完成230万元,占预算的89%。
2023年我市财政收入减收的主要因素:一是政策因素增收,主导收入快速增长。2023年共新增减税降费7,205万元(含社保费1,612万元),除本期与同期执行的相同展期政策影响因素外,减收共109万元(含县级32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3,319万元,比同期少退(即增收)12,833万元(县级1,925万元);缓缴税费986万元中,有638万元(县级160万元)顺延到2023年入库是增收因素。三项政策调整导致全年收入合计增收13,362万元(县级收入增收2,053万元)。二是经济企稳回升,回补效应逐渐显现。从2019年开始的大规模减税降费和后期的退缓税费政策,叠加疫情防控带来的经济困难,税费收入连续四年大幅下降。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让企业渡过了难关,快速茁壮成长,带来了收入的回报,尤其是促进了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留抵退税回补翘尾产生的增收达1,400万元,加上去年下半年产生的回补收入2,100万元,累计增收已达3,500万元。三是多措并举挖潜,助力收入锦上添花。1、优化服务促征收。引入“枫桥经验”,强化外埠施工单位的管理和辅导。全年对124户外埠纳税人报验征缴税费1,651万元,比同期1,402万元增收249万元。2、细化欠税管理要成果。加强对欠税纳税人的了解和排查,通过大数据平台即时掌握其发票开具信息,及时跟踪纳税人的资金流转链条,杜绝新欠,逐步压缩陈欠。全年共清理欠税及加收滞纳金2,251万元。
2023年预算执行中,国家和省财政对我市财力补助504,261万元,比上年增加142,68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90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8,59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收入37,78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1,18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8,39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补助收入13,50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5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9,17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78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145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6,654万元;医疗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188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5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0,50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727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3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6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1,537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3,05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5,187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9,510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为658,62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收入33,0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4,261万元;上年结余80,077万元;调入资金1,68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9,510万元。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支出为658,62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42万元;
2.国防支出788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3,770万元;
4.教育支出50,30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4,614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6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01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35,079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3,776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38,868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38,552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0,675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28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66万元;
15.金融支出80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58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22,740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332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93万元;
20.其他支出73万元;
21.债务付息支出10,031万元;
22.债务发行费支出35万元;
23.上解上级支出3,032万元;
23.债务还本支出33,088万元。
(三)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及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我们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全力保障预算顺利执行为己任,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牢牢把握抓好收入、争取上级支持、盘活存量资金三条主线,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积极破解收支平衡难题,使财政运行逐季好转。同时,我们聚焦“1351”发展目标,推进“四个洮南建设”,充分发挥了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1、迎难而上保预算,稳住财政基本盘。一是开源增收、向上争取,积极拓展财力空间。科学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家继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既大力强化综合治税、依法征管,又注重涵养稳固财源,为财政持续增收创造条件。二是厉行节约、提质增效,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把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大力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和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使财政资金重点用到支持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的刀刃上。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按规定收回资金统筹用于其他急需重点支出,进一步激活了财政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三保”支出责任,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扎实做好“三保”支出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兜住“三保”工作底线。从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保障“三保”支出。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积极推进项目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预算编制中,将上年度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加大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力度,积极推动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深化财税改革,促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要求,全市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预算一体化平台管理,并完成单位信息、在职人员信息录入、项目储备、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我市预算一体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2023年,按照集中统一的公开原则,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预决算的公开化和透明化,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落实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保工资和保民生方面,尤其是保工资支出。四是积极稳妥防控债务风险。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将政府债务付息全额列入预算,本金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解决,减轻当期偿债压力。严格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内举借新增债券,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五是规范库款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建立动态监控机制,保持财政资金运行稳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8,560万元,完成预算的65.8%,增长24.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168万元,增长24.2%。加上省补助收入3,83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400万元,调入资金790万元,上年结余1,5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4,152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54,152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54,278.12万元。2023年,省核定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02,965.85万元。2023年举借政府债务46,6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200万元,专项债券39,4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2,310万元;政府偿还到期债务本金30,414.6万元。截止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2,156.63万元,尚有限额空间1,100万元,没有突破省核定的债务限额。
总体上看,2023年我市财政运行状况是积极、稳健的,较好地实现了“三保”目标。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我市刚性支出依然较大,落实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政策性配套、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及偿债资金等重点项目支出都大幅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尤为突出,预算收支平衡困难,财力缺口较大。在这种不利情况下,我们顺应形势谋创新,上下同心破困局,群策群力促落实,全力保证各项资金拨付到位,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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