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
人事信息
发布时间:2016-05-05 00:00:00 来源:
收藏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德江等同志免职的提请报告
洮南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提议:

  免去:  

    刘德江同志的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贾延厚同志的洮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朱国林同志的洮南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d879b58f41ff5171506f2c0153b2031b_red.png

版权公告 本网站所刊登的洮南市人民政府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材料均为洮南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单位:洮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洮南市政务服务局网站备案号:吉ICP备11003832号-1

吉公网安备22088102000010  网站标识2208810008  联系电话:0436-63352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