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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14:2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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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企业服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体检、考察及聘用的公告

  按照《2021年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企业服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及聘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 

  (一)体检前7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如实填写《2021年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企业服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体检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详见附件2)并打印,本人手写签名,与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一并,在体检当天核验身份时交工作人员备案。 

  (二)体检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除《2021年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企业服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体检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外还需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有关证明。以上均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体检。 

  (三)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体检当天洮南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021年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企业服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 

  三、组织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2724日早730时; 

  地点:洮南市民生大厦门前。 

  联系电话:04366220732 

  (三)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2.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3.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500元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4.体检前812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5.体检时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6.参加体检的考生需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在体检过程中执行医生指令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复检和递补 

  需要复检的,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白城市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组织考察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参加体检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81日前将本人档案及报到证交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进行档案审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交到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查,备案无异议后,转交回招聘单位,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及档案审查工作于85日前结束。 

  五、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洮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20229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年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企业服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 

  2.2021年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企业服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体检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715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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