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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及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5 08:0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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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佳芮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健康养老问题的建议》(第31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同意公开)
2022年6月13日
  我市已迈入老龄化社会。几年来,为应对和缓解白发浪潮对养老服务工作所带来的冲击,市委、市政府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始终高度重视,坚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落实省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大力提升机构养老设施建设水平,织牢织密养老服务网络,努力开创养老服务工作良好局面。
  一是切实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及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有关要求,在2022年底前至少建有一所以收住城乡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为主的县级层面养老机构,满足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护理需求。拟于2022年建设“白城市洮南社区老年养护院”。设计投资1250万元,建筑面积 4274 平方米,设置床位140张。建成后可接纳全市城乡困难失能、残疾老年人,并可开展社会化服务。
  二是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公办养老设施服务功能。几年来,通过市乡两级政府财政投入及不断向上争取资金,切实加大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目前,我市农村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共有16所,遍布在16个乡(镇),建筑总面积21932平方米,设置床位648张。2021年又采购了312张护理型床,大大提升了各福利服务中心的护理能力。近几年通过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各福利服务中心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及日常监管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老人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整体改善。
  三是织密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捆绑使用政策资金,截至目前,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已经建成农村养老服务大院58所,年累计服务3466人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村老年人日托、康复、健身、助餐等养老服务需求。
  四是落实优惠政策,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市政府制定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税费的相应减免。同时,面向不同老年人群落实政策性保障。切实做好贫困居家失能人员护理补贴发放工作,2021年贫困居家失能护理补贴发放618人,465040元。
  五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民政和人社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并对全市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分期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的照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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