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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及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04 15:4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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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孙杰、张珍彪对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议的提案

  孙杰、张珍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由于养殖户不规范的建设和管理行为,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把准入关口 

  根据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方可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他情况的,2017年1月1日以后全部实行网上备案管理,环保部门不再审批,对网上备案的建设项目,主要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我市除了雏鹰400万头生猪项目,很少有达到上述标准的养殖企业,大部分 

  都属于网上填报登记表的项目。 

  二、强化执法监督 

  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我市现有养殖场27家,目前已建成固废和废水处理设施的22家,完成比例为81.48%。 

  三、注重宣传引导 

  乡村两级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镇政府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宣传条幅等手段开展宣传,扩大政策影响面,引导养殖户积极参与、配合畜禽污染防治和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工作,同时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加强环保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 

  四、积极推进搬迁 

  2017年7月24日,洮南市政府已批准实施《洮南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目前,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正处于调查摸底阶段。近日,市环保局与畜牧局联合对5家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了现场核查,具体为洮南市旺港养殖有限公司(蛟流河乡)和永安奶牛专业合作社(野马乡)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500米以外,处于非禁养区;镇北养殖场(万宝镇)近3年内没有进行生猪养殖,已废业;万宝奶农专业合作社(万宝镇),养殖奶牛60余头,肉牛30余头;洮南市北郊李鹏养殖场(兴隆街道隆新社区),养殖种猪和生猪不到100头。6月底前完成搬迁或关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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