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9-05-20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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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第63号提案的答复
王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主要是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和严格按照规划执行的问题。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于今年4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吉农规发【2019】12号),文件要求:“加快制定村庄规划,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按照文件要求,我局正在组织人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明确村庄分类。具体可分为五类:一是集聚提升类;二是城郊融合类;三是特色保护类;四是搬迁撤并类;五是暂不分类村庄。然后根据不同类型,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切合实际的村庄建设规划,并坚决执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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