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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了确保完成省农机局(农机管理中心)下达的农机深松整地目标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13号)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管〔2018〕 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政策。
二、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自愿主动原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加强宣传引导,不搞强迫摊派,让农民自愿主动开展农机深松整地;
二是坚持择优选择原则。综合考虑9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深松整地机具拥有量、农民意愿和深松整地作业基础等因素,依托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主体,在适宜开展深松整地的乡镇实施,争取连片作业,整体推进;
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公开补助办法、标准、对象和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助的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根据《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以及我市农机深松整地实施情况,在各地申请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市十五个乡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工作。
(二)实施内容
计划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面积 97.05万亩,作业深度达到或超过30厘米,打破犁底层,深松间隔不超过60厘米。各项目乡(镇)根据《洮南市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及确定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
(三)补助办法
农机深松作业补助标准为20元/亩。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在相关信息完成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转账(汇兑)等方式兑付补助资金给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兑付到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四)监管核查
承担农机深松整地补助任务的作业机具,均须加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并确保信息化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全省继续实行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农机深松补助作业检查验收依据的政策,取消常规人工检查验收。作业质量、地点与面积等相关信息均以电子监测数据为准,同时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等争议情况,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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