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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17 14:2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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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生资助学校保障发力——我省教育扶贫政策解读

  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取暖改造项目、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省教育扶贫工作聚焦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出台一系列针对政策,精准发力,直指“病灶”,积极推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政策一:就学生层面,突出保障就学、促进成长。

  解读:做好机制保障。2016年9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同年10月,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出台《吉林省职业教育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实用技能、转移就业培训。

  具体机制保障下,近年来,教育厅深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将边远贫困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作为重点,加大了控辍保学工作力度。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覆盖12个试点县(市)。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今后,省教育厅将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精准资助;继续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依法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保障控辍,督促和推动15个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无学生因贫辍学的目标,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取暖改造项目,加强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2个试点县(市)的工作指导,巩固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堂供餐比例;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为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创造条件。

  政策二:就教师层面,突出政策保障、支持关爱。

  解读:近年来,省教育厅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标准为在编在岗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特岗计划”和“公费师范生项目”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

  今后,省教育厅将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按标准为15个贫困县在编在岗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和“公费师范生项目”,优先满足贫困地区、薄弱学校、亟需学科师资需求。

  政策三:就学校层面,突出保障条件、补齐短板。

  解读: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贫困县开工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园校舍建设项目和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取暖改造工程项目。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贫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今后,我省将继续支持农村小学实施取暖改造,推动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省教育厅将推动贫困地区语言文字普及攻坚,落实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印发的《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贫困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

  站在新起点,蓄力新作为。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省教育脱贫工作必能取得新成绩、新成果,助力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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