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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1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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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洮南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现将《洮南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洮南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市政府决定2017年4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火灾防控整体水平,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市政府成立洮南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洮南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志国担任,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加强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范围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新建工程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地方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四、检查重点及措施

  (一)检查整治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

  2.易燃易爆单位。机动车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氧气厂、液氨冷库等易燃易爆企业。

  3.建筑工程。我市域内新建或已投入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粮食收储等仓储企业。

  4.劳动密集型企业。摸清全市范围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掌握整体消防安全状况。

  5.重点行业。安监、粮商、文广新、教育、住建、民政、卫计等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

  6.城乡居民住宅小区。以人员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各类小区、楼院,包含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和无主管楼院在内的楼梯间、楼梯走道、门厅、电缆井、管道井和住宅小区道路等公共区域。

  7.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幼儿园等。

  (二)检查整治内容。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行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开展建筑工程消防检查。严格新建、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督促设计单位按规范设计、施工单位按图纸施工,严肃查处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款设计、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违法行为。坚决治理不按图纸施工、随意删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等施工乱象。住建、国土等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部门协作。未经消防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工程住建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要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增设消防设施器材,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4.推进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专项治理和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推动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坚决关停不符合消防安全又无法整改的养老机构,加快推进该场所老人分流安置工作。推广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事件发生。鼓励和引导社区扩大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应用范围,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老旧宿舍、小旅馆、地下居住空间等亡人火灾多发的场所宜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10月底前60%的社区要达标。

  5.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推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政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

  6.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10月底前,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订。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按计划落实消防队站建设。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重点单位和8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全部将“智慧消防”纳入建设内容。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

  2.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继续向社会开放。消防宣传车每周巡回宣传不少于2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半天。

  (四)检查整治措施。

  1.实施消防约谈。市政府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所属单位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2.公开检查情况。根据火灾防控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重点每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定期将检查发现的行业系统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3.严格监督执法。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督促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三停”、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4.组织媒体曝光。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5.实行失信惩戒。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黑名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报给相关部门。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下旬)。各部门要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视频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5月上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会议期间我市的消防安全。

  2.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我市的消防安全。

  3.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市的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9月10日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自行组织考评验收,合格后报洮南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向前开展。

  (二)定期研判调度。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市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对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加以解决。

  (三)广泛动员发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社会单位、治安巡防队伍及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夏季消防检查。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各类渠道,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狠抓督查落实。市政府将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于6月10日前,将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洮南市公安消防大队一楼),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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