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1-06-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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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暖房子”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现将《洮南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洮南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暖房子工程”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13号文件要求,精心做好我市的“暖房子”工程建设,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改善居民供暖条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洮南,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提高城市冬季供热保障能力和水平,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改善城市居民住房保温条件和居住环境,把“暖房子工程”建成惠及万家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注重协调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
(四)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集中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特定的改造区域整体推进,做到改造一片,完善一片。
(五)坚持完善体制与创新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供热项目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行业监管。
三、工作任务
(一)撤并小锅炉房。计划投资613万元,撤并小锅炉房六座,并网面积3.43万平方米。
(二)供热管网改造。计划投资3887万元,改造老旧管网55公里。其中:一次网9公里,二次网8公里,地沟管网38公里。
(三)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计划投资11472万元,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楼房227 栋,面积76.48万平方米。
(四)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2489万元,结合“暖房子”工程,对占地面积27.3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道路进行硬化,增加小区绿化面积,清理小区违章建筑,疏通小区消防通道。能封闭的小区尽可能封闭,不能封闭的将主要的区域进行封闭。对所有建筑物影响环境的外挂物进行治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13日至4月10日)
一是成立全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对全市供热基础设施及需要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的楼体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工程预算和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10月30日)。
(1)供热老旧管网改造。2011年完成全市供热管线改造55公里。其中:一次网9公里,二次网8公里,地沟管网38公里。
(2)撤并小锅炉房。撤并小锅炉6座,完成并网面积3.43万平方米。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2011年完成76.48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4)完成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20日)
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2011年全市“暖房子工程”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由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制定考核验收标准,按标准进行验收。
五、资金来源及优惠政策
拓宽投资渠道,采取国家补贴一部分,财政扶持一点,供热企业承担一部分,住户(公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承担一部分的投资原则。“暖房子工程”项目享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回迁楼相关政策,所需建设用地享受公益事业用地政策;改造项目原则上免缴市政府有权决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给予三分之一征收的优惠政策;改造项目给予地方优惠政策照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收契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把“暖房子工程”改造工作作为维护、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把“暖房子工程”纳入到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指挥,积极协调和解决工程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二)强化项目监管。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前期测算,做好项目的可研,严格招标发包程序,强化合同管理,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使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材料和设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市 “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不按施工要求的要依法责令纠正,对不按规定进行监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市 “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暖房子工程”的重要意义,使群众充分认识到此项工程对于改善、提高供热质量的作用,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七、组织方式与责任分工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全面启动洮南市“暖房子工程”建设,成立洮南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附后),负责制定政策和组织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区“暖房子工程”日常工作及工程综合协调、调度等工作;研究和上报“暖房子工程”的建设、改造、进展情况;监督“暖房子工程”建设、改造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暖房子工程”建设、改造的竣工验收。
(二)明确工作责任。围绕工程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建设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工程实施中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争取国家对此次节能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市财政局负责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市审计局负责建设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市监察局负责工程各环节的监管;市价格监督局负责制定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宣传、广电部门负责做好“暖房子工程”宣传报道工作;国土、环保、税务、人民银行、法院、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三)加强监督落实。要积极推进“暖房子工程”建设,加快工程建设改造步伐,确保按期完成“暖房子工程”各项任务。“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会议,调度“暖房子工程”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暖房子工程”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保证“暖房子工程”健康运行。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面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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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洮南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洮南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暖房子工程”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13号文件要求,精心做好我市的“暖房子”工程建设,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改善居民供暖条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洮南,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提高城市冬季供热保障能力和水平,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改善城市居民住房保温条件和居住环境,把“暖房子工程”建成惠及万家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注重协调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
(四)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集中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特定的改造区域整体推进,做到改造一片,完善一片。
(五)坚持完善体制与创新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供热项目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行业监管。
三、工作任务
(一)撤并小锅炉房。计划投资613万元,撤并小锅炉房六座,并网面积3.43万平方米。
(二)供热管网改造。计划投资3887万元,改造老旧管网55公里。其中:一次网9公里,二次网8公里,地沟管网38公里。
(三)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计划投资11472万元,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楼房227 栋,面积76.48万平方米。
(四)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2489万元,结合“暖房子”工程,对占地面积27.3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道路进行硬化,增加小区绿化面积,清理小区违章建筑,疏通小区消防通道。能封闭的小区尽可能封闭,不能封闭的将主要的区域进行封闭。对所有建筑物影响环境的外挂物进行治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13日至4月10日)
一是成立全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对全市供热基础设施及需要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的楼体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工程预算和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10月30日)。
(1)供热老旧管网改造。2011年完成全市供热管线改造55公里。其中:一次网9公里,二次网8公里,地沟管网38公里。
(2)撤并小锅炉房。撤并小锅炉6座,完成并网面积3.43万平方米。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2011年完成76.48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4)完成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20日)
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2011年全市“暖房子工程”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由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制定考核验收标准,按标准进行验收。
五、资金来源及优惠政策
拓宽投资渠道,采取国家补贴一部分,财政扶持一点,供热企业承担一部分,住户(公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承担一部分的投资原则。“暖房子工程”项目享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回迁楼相关政策,所需建设用地享受公益事业用地政策;改造项目原则上免缴市政府有权决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给予三分之一征收的优惠政策;改造项目给予地方优惠政策照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收契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把“暖房子工程”改造工作作为维护、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把“暖房子工程”纳入到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指挥,积极协调和解决工程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二)强化项目监管。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前期测算,做好项目的可研,严格招标发包程序,强化合同管理,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使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材料和设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市 “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不按施工要求的要依法责令纠正,对不按规定进行监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市 “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暖房子工程”的重要意义,使群众充分认识到此项工程对于改善、提高供热质量的作用,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七、组织方式与责任分工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全面启动洮南市“暖房子工程”建设,成立洮南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附后),负责制定政策和组织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区“暖房子工程”日常工作及工程综合协调、调度等工作;研究和上报“暖房子工程”的建设、改造、进展情况;监督“暖房子工程”建设、改造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暖房子工程”建设、改造的竣工验收。
(二)明确工作责任。围绕工程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建设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工程实施中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争取国家对此次节能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市财政局负责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市审计局负责建设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市监察局负责工程各环节的监管;市价格监督局负责制定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宣传、广电部门负责做好“暖房子工程”宣传报道工作;国土、环保、税务、人民银行、法院、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三)加强监督落实。要积极推进“暖房子工程”建设,加快工程建设改造步伐,确保按期完成“暖房子工程”各项任务。“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会议,调度“暖房子工程”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暖房子工程”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保证“暖房子工程”健康运行。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面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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