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2-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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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膜下滴灌面积恢
洮政办发〔2012〕28号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膜下滴灌面积恢复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局、场:
膜下滴灌工作是确保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程,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投入大量资金在我市发展膜下滴灌面积118万亩。我市2010年开始示范建设,共发展膜下滴灌面积40655亩,其中:2010年发展面积1万亩,2011年发展面积30655亩。按照省政府要求,2010年示范面积,2011年春季面积,必须巩固三年,三年后改为地埋式膜下滴灌。因此,市政府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0?2011年已发展的膜下滴灌面积全部恢复,发挥投资效益。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膜下滴灌面积恢复政策
对于2010?2011已建成的膜下滴灌工程恢复建设,按省政府要求受益农户每亩(每公顷15亩计算)地交50元,然后由省财政及省水务集团供应主干、支干、地膜和滴灌带。
二、采取措施全部恢复原有面积
我市应恢复面积40655亩,前段时间,通过水利部门的积极工作,已收取恢复自筹资金61.95万元,恢复面积仅为12391亩,占应恢复面积的30.4%。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把原有膜下滴灌面积恢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成立专门组织深入村屯、深入农户进行发动,除极特殊原因外,必须全部恢复。同时每亩地收取50元,农户暂无能力出资的,由乡(镇)政府解决。
三、恢复面积自筹款交款时间和地点
目前马上进入春耕,市政府要求各乡(镇)采取有利措施,抓紧深入农户收取资金并上交,并于4月10日前上交到市水利局。
附件:洮南市2010?2012年玉米膜下滴灌面积统计表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农业 农村 水利 工作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纪检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
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在单位。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膜下滴灌面积恢复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局、场:
膜下滴灌工作是确保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程,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投入大量资金在我市发展膜下滴灌面积118万亩。我市2010年开始示范建设,共发展膜下滴灌面积40655亩,其中:2010年发展面积1万亩,2011年发展面积30655亩。按照省政府要求,2010年示范面积,2011年春季面积,必须巩固三年,三年后改为地埋式膜下滴灌。因此,市政府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0?2011年已发展的膜下滴灌面积全部恢复,发挥投资效益。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膜下滴灌面积恢复政策
对于2010?2011已建成的膜下滴灌工程恢复建设,按省政府要求受益农户每亩(每公顷15亩计算)地交50元,然后由省财政及省水务集团供应主干、支干、地膜和滴灌带。
二、采取措施全部恢复原有面积
我市应恢复面积40655亩,前段时间,通过水利部门的积极工作,已收取恢复自筹资金61.95万元,恢复面积仅为12391亩,占应恢复面积的30.4%。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把原有膜下滴灌面积恢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成立专门组织深入村屯、深入农户进行发动,除极特殊原因外,必须全部恢复。同时每亩地收取50元,农户暂无能力出资的,由乡(镇)政府解决。
三、恢复面积自筹款交款时间和地点
目前马上进入春耕,市政府要求各乡(镇)采取有利措施,抓紧深入农户收取资金并上交,并于4月10日前上交到市水利局。
附件:洮南市2010?2012年玉米膜下滴灌面积统计表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农业 农村 水利 工作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纪检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
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在单位。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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