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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2015-02-09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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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春节放假调休及
洮政办函〔2015〕5号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5年春节放假调休及做好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规定,2015年2月18日(除夕)至2月24日(初六)为春节假期,放假调休共7天。按照《白城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政府值班工作的通知》(白政应急办函〔2015〕2号)要求,为确保节日期间政令畅通,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工作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妥善组织安排好值班工作,每天安排2人以上值班。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业务、熟练操作值班设备,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临时聘用或指派工勤人员替班。
    二、落实领导责任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负责带班工作领导必须在岗到位。主要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第一时间靠前指挥。
    三、严肃值班纪律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做好工作记录,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工作。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强化外出报告
    春节放假期间,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外出,要提前1天将加盖公章后的请假说明以传真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以便市领导及时掌握动态,便于进行工作沟通。
    五、注重信息报送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重点地区、敏感部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早排查,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更不得越级上报信息。
    六、加强督导检查
    节日期间,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对本乡(镇)、本部门的值班工作组织自检自查。市政府应急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在岗带班值班、未按规定报送信息、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15年春节值班表》规定格式填写,并经主管领导审签、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2月11日前报送市政府应急科。
    联系电话:04366223222
    传    真:04366222618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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