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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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劳动节值班
洮政办函〔2015〕22号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劳动节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规定,2015年劳动节假期安排为: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上班后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放假期间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要提早做好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一把手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人员参加节日值班。
二、严格值班工作纪律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值班室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设施要确保畅通有效。值班记录、值班安排表、值班制度必须完整、健全。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
三、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发生,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现将《2015年劳动节值班表》表式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并经主管领导审签、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4月29日下班前报送市政府应急科。
联系电话:0436?6223222;传真:0436?6222618。
附件:2015年劳动节值班表.doc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劳动节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规定,2015年劳动节假期安排为: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上班后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放假期间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要提早做好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一把手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人员参加节日值班。
二、严格值班工作纪律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值班室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设施要确保畅通有效。值班记录、值班安排表、值班制度必须完整、健全。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
三、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发生,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现将《2015年劳动节值班表》表式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并经主管领导审签、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4月29日下班前报送市政府应急科。
联系电话:0436?6223222;传真:0436?6222618。
附件:2015年劳动节值班表.doc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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