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
- 中
- 大
洮政办函〔2018〕6号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和白城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了工作分工(详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和白城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
二、工作安排
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及时上报本部门政务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
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和白城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科室及工作人员,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整合及报送工作,并加入洮南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QQ群号:571570681)。
2.各部门要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要将政务公开信息随有随传,电子版信息及时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邮箱:tnzwgk2018@163.com)。各部门每月要将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汇总,并于每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625室);当月没有公开信息或无法公开的,需将纸质版情况说明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在年底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洮南市XX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政务公开联络员信息统计表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附件1 |
|||||
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
|||||
序号 |
1级指标 |
2级指标 |
3级指标 |
政务公开发布内容 |
承担部门 |
1 |
决策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1.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等内容。 |
政府办 |
|
2 |
会议公开 |
1.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会议类栏目,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办公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情况。 |
政府办 电视台 |
||
3 |
政策性文件公开 |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性文件;对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自该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办 |
||
4 |
执行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 |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主体、范围、程序等信息。 |
发改局 各相关部门 |
|
5 |
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在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对本级政府重要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典型情况、整改完成情况、下一步工作情况。 |
督查指挥中心 |
||
6 |
执行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
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等。 |
市监局 环保局 安监局 |
|
序号 |
1级指标 |
2级指标 |
3级指标 |
政务公开发布内容 |
承担部门 |
7 |
主动公开信息 |
管理公开 |
权责清单 |
开设权责清单栏目;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清单动态调整。 |
编办 |
8 |
行政执法公开 |
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
政府法制办 各相关部门 |
||
9 |
民生资金使用公开 |
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涉及民生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信息。 |
财政局 |
||
10 |
服务公开 |
办事指南 |
列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
政务服务中心 |
|
11 |
中介服务清单 |
列明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内容。 |
发改局 |
||
12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 |
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示范项目、专家库等信息。 |
财政局 |
||
13 |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的方式、操作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 |
财政局 |
||
14 |
结果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执行结果公开 |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 |
发改局 各相关部门 |
|
15 |
社会评价公开 |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效果评价并公开评估结果。 |
政府办 |
||
序号 |
1级指标 |
2级指标 |
3级指标 |
政务公开发布内容 |
承担部门 |
16 |
主动公开信息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开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栏目,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及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意见。 |
政府办 |
17 |
财税信息 |
预决算信息 |
在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
财政局 |
|
18 |
“三公”经费信息 |
公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财政局 |
||
19 |
减税降费信息 |
|
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是否对公开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进行公开。 |
价检局 |
|
20 |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 |
|
做好农牧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产品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表。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创新等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 |
农业局 |
|
21 |
推进化解产能工作信息 |
|
集中发布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
发改局 |
|
22 |
扶贫脱贫信息 |
|
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 |
扶贫办 |
|
序号 |
1级指标 |
2级指标 |
3级指标 |
政务公开发布内容 |
承担部门 |
23 |
主动公开信息 |
环境保护信息 |
|
公开所辖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每季度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信息。 |
环保局 |
24 |
教育领域信息 |
|
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公开义务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信息。 |
教育局 |
|
25 |
食品药品安全及医疗卫生信息 |
|
按月公开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发布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 |
市监局 |
|
26 |
房地产市场信息 |
|
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 |
国土局 |
|
27 |
社会保障信息 |
|
公开社保、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办理程序、报销标准、目录内容等信息;公开低保标准、申请条件、补助发放信息;如有灾情,发布本地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 |
社保局 民政局 人社局 卫计局 |
|
28 |
依申请公开 |
申请渠道 |
渠道畅通性 |
在信函、网络申请渠道中抽取其中一个验证其是否畅通。 |
政府办 |
29 |
答复情况 |
答复时限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政府办 |
|
30 |
答复格式及内容 |
以邮件形式提供的答复书中显示行政机关名称的抬头或落款,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同时还要盖有公章。答复内容翔实、依据明确。 |
政府办 |
||
序号 |
1级指标 |
2级指标 |
3级指标 |
政务公开发布内容 |
承担部门 |
31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公开指南设置情况 |
|
政务大厅、各单位通过电子屏或展板集中设置各部门、单位依申请公开指南,包括各单位的名称、科室职责、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负责人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部门、单位依申请公开指南。 |
政府办 |
32 |
政策解读 |
栏目设置 |
|
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应在政府门户网站解读栏目发布解读信息;政策解读信息与政策性文件关联阅读。 |
政府办 |
33 |
解读情况 |
|
政策性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文件;包含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涉及范围等内容。 |
政府办 |
|
34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
年度内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 |
政府办 |
|
35 |
政策推广情况 |
|
重大政策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运用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情况。 |
政府办 |
|
36 |
交流互动 |
互动交流 |
|
搭建与公众交流的互动栏目。 |
政府办 |
37 |
热点回应 |
回应方式 |
|
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 |
政府办 |
38 |
回应渠道 |
|
利用报纸、新闻网、新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及客户端等)以及市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
政府办 |
|
39 |
制度建设 |
制度建设 |
|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如: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制度等。 |
政府办 |
序号 |
1级指标 |
2级指标 |
3级指标 |
政务公开发布内容 |
承担部门 |
40 |
平台建设 |
政府公报 |
|
定期上报政府公报。 |
统计局 |
41 |
门户网站 |
|
发布、回应、解读栏目是否齐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更新维护是否及时,历史数据可查,目录内容要素齐全、版面规范。 |
政府办 |
|
42 |
新闻发布会 |
|
政策出台后或对产生的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是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
政府办 |
|
43 |
新媒体 |
|
政务新媒体发布更新情况。 |
政府办 |
|
44 |
部署 |
专题部署 |
|
1.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
各相关部门 |
45 |
领导工作 |
政务公开人员配备 |
|
各单位是否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并按要求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 |
各相关部门 |
46 |
信息公开栏 |
|
各单位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单位名称、科室职责、科室负责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 |
各相关部门 |
|
47 |
领导机制 |
|
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是否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是否指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并对外公布。 |
各相关部门 |
附件2
洮南市XX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政务公开联络员信息统计表 |
||||
填报部门: |
||||
部门名称 |
职务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各部门于2月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市政府办公室(625室)。 3.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在洮南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下载(QQ群号:571570681)。 |
-
版权公告 本网站所刊登的洮南市人民政府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材料均为洮南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单位:洮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洮南市政务服务局网站备案号:吉ICP备11003832号-1
吉公网安备22088102000010 网站标识2208810008 联系电话:0436-63352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