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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9 10:4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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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吉审改办〔2018〕56号)要求,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11项省级以下的行政许可事项,立即开展对标工作。经各部门确认,涉及到我市权责清单中应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有3项,列出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范围有18项(拆分后的项目),其中取消实现“只跑一次”事项18项(详见附件)。另有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到我市的,再具体承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  

  根据国家、省取消的事项,我市必须对应取消,各政府相应部门要按照规定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展示窗、电子显示屏或大厅窗口办理对外服务时,主动向企业和群众告知取消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对于另外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后,也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逐项对标国务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制定完善本级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措施,切实杜绝在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放而不管”、“一放了之”等自由落体问题发生。同时,各相应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监管框架中制定适应本级监管措施。 

  三、权责清单及“只跑一次”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全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事项由3274项调整为3270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由1944项调整为1926项,实现“只跑一次”事项由1796项调整为1778项。 

  洮南市政府工作部门取消的权力事项和“只跑一次”事项目录    

序号 

国家取消项目名称 

市实施部门 

市对应项目名称 

落实 意见 

 

是否为市级 

“只跑一次”事项 

对应取消的“只跑一次” 事项名称 

  

1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洮南市交通管理局 

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许可 

取消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申请)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延续)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变更)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注销)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申请)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延续)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变更)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注销)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 

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申请) 

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变更) 

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延续) 

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注销) 

2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洮南市农机管理总站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 

取消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 

3 

设立分公司备案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公司登记备案 

取消 

 

分公司登记备案 

4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取消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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