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
综合报道
发布时间:2018-08-13 10:05:00 来源: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洮南市税务局四项措施抓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省政府关于落实2018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自查工作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洮南市税务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并提出四项工作要求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接到上级局通知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成立以联合党委书记、局长李岩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制定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人员和职责分工,加强对大督查期间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整改落实。 

  明确职责,加强配合。会议学习了上级局有关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文件精神,并传达了省局联合党委书记谢文同志和白城市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杨凯同志的批示,并进一步学习了白城市局的有关会议精神。围绕此次国家税务总局5项和省政府8项督查自查重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将工作分配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严肃自查,限时完成。针对社会关注的全面实施一厅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重点工作开展重点自查,明确自查时间节点。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全面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严格要求,落实整改。要求各责任科室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自查工作,认真上报自查情况,不隐瞒、虚报,切实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报告,做到及时、准确。(黄巍) 

d879b58f41ff5171506f2c0153b2031b_red.png

版权公告 本网站所刊登的洮南市人民政府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材料均为洮南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单位:洮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洮南市政务服务局网站备案号:吉ICP备11003832号-1

吉公网安备22088102000010  网站标识2208810008  联系电话:0436-63352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