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1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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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建立“三级河长巡河制”全力保障河流泡湖清洁干净
洮南市按照“有乱必治、有堵必通、有采必惩、有排必罚”的原则,对域内13条河流、18个湖泡进行清理整治,全面治理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行为,并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河制度。
市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2次,乡(镇)、村两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尤其是该市总河长经常亲自带队,深入河道检查指导“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截止目前,市级河长巡河(360)次,其中,总河长巡河()次;乡镇级河长巡河(720)次,村级河长巡河(4964)次。组织开展河流湖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河道内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全市共出动人员(820)人次,机械设备(590)台次,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3840)处,总方量(11981)吨。确保了河水清、河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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