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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3 09: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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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洮南市委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白城人民政府: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把维护宪法权威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稳妥落实各项举措,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的重要位置。市政府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并把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到年度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成绩记入全市绩效考核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二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我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19-2020年)的验收之年。我市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19-2020年)申报工作的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标对表指标体系进行逐项研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具体牵头单位,进一步压实创建责任。经白城市对我市达标创建的评估,确定我市为申报达标创建单位。2021年1月6日,省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组莅临我市评估考核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评估组肯定了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尤其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我市独创的信用合议庭工作特点鲜明、形式独具创新,值得各地区借鉴学习。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利民。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2018年以来市政府先后七次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更新调整,现我市公布的权力清单目录共3270项,行政许可事项284项。从“一件事”出发,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我市公布的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共1905项,其中只跑一次事项共1757项。我市全面清理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各类证明事项,经过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后保留15个部门119项;证明事项由原来的456项,减少到152项。 

  全面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2016年7月全面运行以来,作为全市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监管的重要平台,在线办理项目总计300余件,为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提供了强大的网络支持。在2020年10月,按照省统一部署,市政务服务局的综合服务窗口已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依托白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实现工改平台申报,推送到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改窗口工作人员在线上直接对所推送过来的项目进行审核,杜绝和项目单位直接接触,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依托工改系统,从项目申报到竣工验收,全面推进并联审批,深入推进以“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腿”。 

  二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经济良好软环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相继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一窗受理”等改革,有效推进了企业住所登记改革,有条件地允许“住改商”、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截至2020年12月,我市共核换发各类“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4452份。 

  通过吉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相关部门上报的年度抽查计划和临时抽查计划进行合法性审核,在检查内容、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依据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与修改,待部门重新修改上传后,再予以审核通过。全市共建立年度抽查计划78条,计划抽取检查1443户,抽取检查执法人员272人。2020年底全市按照计划已经完成部门内抽查52次,跨部门抽查16次,分段式抽查10次,全年任务量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 

  开展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下发了《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多次召开工作部署和调度会议,围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监督、深化政法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措施、营商环境“双百”“双评”活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现我市各执法部门实施的“四张清单”中,不予处罚事项清单395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316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95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38项。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化主题法治宣传,不断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资50余万元在6个乡镇的10个村开展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在光明街道办事处的光华社区建设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培养法律明白人1200余名,确保每村一名明白人,全市221个行政村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根基,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法治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到2020年末共建成标准文化广场433个,实现了221个行政村文化小广场村级全覆盖(每个小广场建设面积800平方米以上,配备太阳能照明灯及健身器材),不断满足洮南市农民文化娱乐、健身和休闲的需求。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年初,我们下发了《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拟定市政府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在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和听取社会意见。在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时,必须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的情况及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说明和制定依据。审核通过经市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后发布。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律规定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按要求报送白城市司法局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其监督和指导。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为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红头文件”得到全面清理,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力量,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查阅了从2002—2019年期间市政府办公室、市档案管存档的以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共2267件,最后确认我市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32件(其中: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0件)。经过此次清理,全面掌握了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家底”。 

  四是积极反馈立法和重点规范性文件意见。对上级部门征求意见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我市由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等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梳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2020年以来,共参与省司法厅、白城市人大等部门来我市立法调研2次,对16件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落实《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质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我市出台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未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不上会研究,做到了重大问题集体审议、重大事项依法决策。2020年审核了以政府(办)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95件;议题32件;代市政府处理涉法事务8起;审理、修改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共16件。 

  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市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决策、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着力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搭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2020年初,我市下发了《关于深化洮南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洮办发[2020]2号)文件, 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征求涉改执法部门意见和建议,完成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目录(目录共94项,其中行政处罚93项、行政强制1项)的编制,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现已基本完成各项配套改革任务,使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构建了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我市制定下发了《洮南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洮法治委发[2019]6号),并于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通知》的部署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有据可依。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规制行政裁量权,有效压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空间,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管理、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建设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监督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目前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制定完成了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已有23个部门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管理,提高执法质量。我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2020年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清理,对全市25个行政执法部门、16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共122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建档管理、行政执法培训和分场次的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 

  (六)深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依法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针对人大及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全部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单位在三个月时限内落实整改。 2020年,认真研究办理审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20余件,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2020 年,我市政务局按照白城市督察指挥中心要求,对接全市12345热线,全面开展民生热线服务,以一号对外,诉求内部转办、督办的方式,全力为洮南人民开展服务,以解难题、暖民心的服务宗旨,提升服务水平,收集群众诉求,督促政府部门改进管理、服务模式。2020年,共接听电话 11396 次,其中疫情防控6756件,涉及民生4640件;受理转结群众诉求1118 件,办结率95%以上。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我市高度重视法制建设,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出庭参加应诉,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在监督行政行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洮南市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要求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2020年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驳回3件、维持2件、撤销1件、责令履行1件,结案率100%。全市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3件,驳回原告诉求5件、撤诉4件、中止1件、败诉3件,败诉率2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77%。 

  二是高度重视纠纷调处工作。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把矛盾化解在内部和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共调处矛盾纠纷2263件,调解成功2242件,成功率达99%。其中山林土地纠纷532件、邻里纠纷687件、婚姻家庭纠纷447件,分别占调解总数的23.5%、30.3%和19.7%。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6次,排查发现61件,矛盾纠纷预防纠纷25起。 

  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2020年度,洮南市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72件,其中刑事案件8件、民事案件61件、非诉讼案件2件、行政案件1件;涉及老年人5件、妇女21件、农民工9件、残疾人6件、未成年人8件、贫困户11件、其他12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547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98份;参与市政府信访接待79次,接待来访群众2900余人次。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在老龄委、残联、妇联、团市委、拘留所、看守所、驻地部队、公安局、法院等各个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做到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依法保护。 

  四是注重汇集民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我市建立了信访信息平台,基本形成了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的工作模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信访工作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3月,我市信访局被白城市委、市政府授予“在信访维稳工作中荣记先进集体”称号。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学法制度。积极开展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政府常务会学法、领导干部学法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邀请法律顾问讲解《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邀请各行各业专家为基层干部进行宣讲。在全市扶贫领域干部专题等培训班次中,设置法治专题课程,涉及《环境保护法》、《监察法》、《统计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等内容。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尚显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相关法治队伍业务素质需提高,全市法治机构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四是法律人才准备不足,专业人员需求不能满足。 

  这些都有待于在下一步工作中克服和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各方力量,强化政策研究和督促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三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为促进依法办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强化政府法制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是强化监督问责,严格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特此报告  

 

    

  中共洮南市委员会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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