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2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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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洮南市委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洮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市十六次党代会部署,聚焦“1351”发展目标,遵循“三个三”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
(一)高位谋划,突出法治建设引领。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洮南建设、平安洮南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总结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二是坚持一体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洮南市“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市十六次党代会提出,“围绕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百姓安宁,营造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办事依法的良好环境,建设平安洮南”的任务目标。三是切实履职尽责。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政法干部政治轮训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市委依法治市办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述法”工作有效落实。
(二)规范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将市政府制定的文件、签署的合同和协议类的文书也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全年共审核文件60件,政府常务会相关事项30件,合同协议21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91份,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4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共列席常务会议9次,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2件。全市有13个部门、4个乡(镇)政府聘用了法律顾问。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制定了《申报2021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对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把起草、审核、发布关,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多措并举,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务环境。秉持“父母心”营商理念,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落地,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或“零跑动”。组织34个部门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443项,在政府网站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343项,占比93%。搭建完成市本级、乡镇(街道)“零跑团”组织架构,全市“零跑团”领代办事项市级628件、乡镇558件、街道234件。二是优化服务环境。依托白城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全市各部门政务热线功能,建立以一号对外、诉求内部转办的24小时政务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一个电话解难题”,累计受理群众、企业咨询、诉求、投诉7732次;组织律师2次深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讲解涉企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对农民工给予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三是优化信用环境。通过畅通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双直通车”,我市营商环境显著改善,洮南在全国383个县级市中,总体信用排名跃升至第15位。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全年依托信用合议庭形成联合奖惩案例31个,对21名诚信个人和10家A级纳税企业进行了联合激励。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建立线上修复专栏和线下修复专窗,帮助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四是优化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破各类“隐性门槛”,积极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年检查市场经营主体600余户,办理广告违法案件10件、商标侵权案件1件、有奖销售案件1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五优化监管环境。规范对企业的行政检查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检查次数。全年组织21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63项、临时计划2项,制定联合监管任务45项,并已全部完成。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1675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569项、从轻处罚事项604项、减轻处罚事项467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35项。全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6件、从轻处罚案件30件、减轻处罚案件2件。
(四)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科学确定综合执法权限范围,制定执法事项清单,梳理乡镇执法事项13项。积极推动各执法部门联合街道,共同梳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事项职责清单 30 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建设。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人员网上公示;全市共配备执法记录设备421台,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交流会,抽取18个行政执法部门2021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25本、行政许可案卷11本,共36本案卷开展互查互评,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参加全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公安局选送的治安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组织全市审查合格的122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的896人完成信息收集及平台录入。
(五)部门联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五统一”模式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自2021年7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由本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并以本级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3件。二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制定《2021年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全年召开府院联动会议4次,化解案件3件。市检察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成功为企业员工讨回工资,该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办实事”系列典型案例。三是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市共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282个,人民调解员1041人。全年调处矛盾纠纷1235件,调解成功1227件,成功率99%。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39次,预防矛盾纠纷47件。实行“以案定补”,对人民调解案件分类兑现补贴。四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全年群众来访618批2489人次,市级领导共接访116批次395人次。群众来信36件,均已办结。网上信访161件,有9件未到期;领导信箱31件,2件未到期,到期件均已办结。2020年下半年开始,国家信访局启动“集中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三年专项治理行动,交办我市案件83件,全年已化解案件81件,化解率97.6%。国家、省交办案件27件全部解决,化解率100%。
(六)加强预警,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一是完善预案。制定了《洮南市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组织修订《洮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0个应急预案,持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遵循。二是组织演练。全年共开展4次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参与部门13个、人员16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应急实战能力。三是加强培训。举办全市突发事件信息员培训班,培训人员256人次,持续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营造氛围,提升全民法律意识。一是抓“关键少数”。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不定期组织学法,为全市各党委(党组)做出示范;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法律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各党委(党组)也按照要求认真学法,整体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抓“中坚力量”。把法治教育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实施、分类施教”的原则,突出市管干部、新任职干部、公务员,重点开展培训。全年共开展法治相关内容培训4期,累计培训774人次。三是抓“绝大多数”。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宣传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40余部法律法规丛书6万余册。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组织开展了第四个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有的部门对自身承担的任务不够清晰,工作开展不均衡。三是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履行不够到位。四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不够规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2年,是我市蓄势赋能的关键一年。把握时度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洮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洮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以强化党的领导为根本,全面统筹,狠抓落实。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深入研究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强化监管,提升效能。落实《洮南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综合改革,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时限,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三)以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规范程序,科学决策。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借助“外脑”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论证。
(四)以矛盾纠纷化解为抓手,关口前移,综合施治。继续开展“万家万事和”调解行动,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推动信访、复议、调解等方式有机融合,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五)以严格公正文明为准则,公开透明,规范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引,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
(六)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灵活方式,浓厚氛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普法方式基础上,着力建设“播、视、网、端、微、屏”相结合的立体化宣传体系,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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