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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时间:2024-12-31 14:5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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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市城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主要执行城市规划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物业管理等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监督及相关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具体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白城市和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近、中、远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违法建设、建筑垃圾运输、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制定户外广告及牌匾设置设计导则;负责市区建筑物外立面及商铺装修和牌匾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精细化、数字化、智慧化。
  (七)负责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
  (八)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九)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
  (十)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十一)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对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使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职权。
  (十二)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在城市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袋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与公安交警联合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的职责。
  (十五)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六)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七)行使广告牌匾、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规划区内砍伐绿化树木,城市公共用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预留公共绿地的使用权的行政许可;规划区内铺设、迁移、改建、连接户外排水设施工程的行政许可及监察执法。
  (十八)行使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职权。
  (十九)行使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十)行使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收取职责;物业保证金、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专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工作。
  (二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洮南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城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监办检查、接待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印信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劳资、国有资产和党建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会和妇联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人:王海楠。
  (二)法规科。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本局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负责指导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及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负责指导、监督跨区域重大执法案件及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左雅楠。
  (三)城市管理科(考核监督科)。负责贯彻国家、省、白城市和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协调、督导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评价体系;负责智慧城市运行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负,负责人:王海楠。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制定户外广告及牌匾设置设计导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广告牌匾、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负责规划区内砍伐绿化树木,城市公共用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预留公共绿地的使用权的行政许可;负责规划区内铺设、迁移、改建、连接户外排水设施工程的行政许可;负责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行政征收工作,负责人:关崇立。
  三:办公地址:洮南市团结西路1770号。
  四:办公电话:18643041398;信访电话:0436-6220789。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举报方式:0436-6220789/tnscgj@126.com
  五:负责人:张松。
  六:办公时间: 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

洮南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所有主次干道的人工及机械清扫、保洁、冲洗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铺装巷道街路的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工作。
  (三)负责市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清运工作。
  (四)负责城区33(其中水冲7座)座自管公厕的管理、维护和城区公厕的清掏保洁。
  (五)负责市区临街两侧小广告清理工作。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洮南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9名。编制比例结构:行政管理岗位15名,专业技术岗位78名,工勤人员岗位106名。
  三、领导职数
  核定洮南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领导职数4名(正职1名,副职3名)。
  四、负责人:石磊
  五、办公电话:0436-6222376

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主要执行城市规划管理、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等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职权及承担相关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具体为: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四)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对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职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在城市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烟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袋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七)与公安交警联合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的职责。
  (八)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可暂保留现有设置,待执法队伍改革后,再进一步明确。
  三、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3名。编制比例结构:行政管理岗位113名。
  四、领导职数
  核定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导职数4名(正职1名,副职3名)。
  五、负责人:宋立志。
  六、办公电话:0436-5066110

洮南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服务中心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道路及其设施的管理服务;
  (二)负责城市桥涵及其设施的管理服务;
  (三)负责城市排水、防洪设施的管理服务;
  (四)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服务。
  二、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洮南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5名。编制比例结构:行政管理岗位6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38名,工勤岗位编制11名。
  三、领导职数
  核定洮南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服务中心领导职数3名(正职1名,副职2名)。
  四、负责人:王宝伟。
  五、办公电话:0436-6324043

洮南市园林管理中心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和落实城市绿化规划。
  (二)协助主管部门对城市自然设计,施工和管理。
  (三)城区绿化养护广场卫生、设施,树木普查。
  (四)组织城市绿化宣传,城市绿化统计。
  (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洮南市园林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3名。编制比例结构:行政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位26名,工勤人员岗位13名。
  三、领导职数
  核定洮南市园林管理中心领导职数3名(正职1名,副职2名)。
  四、负责人:王国利。
  五、办公电话:0436-6238059

洮南市物业管理中心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助上级管理部门草拟全市物业管理地方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及指导工作。
  (三)建立并实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并组织指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在所辖区域内创优达标活动。
  (四)负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实施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或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五)负责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用房、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等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的备案工作。
  (六)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七)参与全市新建小区及新改造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竣工验收工作。
  (八)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受理、调解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投诉、纠纷。
  (九)负责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洮南市物业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编制比例机构:行政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
  三、领导职数
  核定洮南市物业管理中心领导职数1名(正职1名)。
  四、负责人:张晓明
  五、办公电话:0436-6366617

洮南市公园管理中心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公园养护和绿化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公园内园林建设、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三)负责全市公园安全防火、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及隶属关系
  洮南市公园管理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行政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5名,工勤岗位1名),所需编制从市机动事业编制中化转。核定领导职数2名。
  三、负责人:刘广军。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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