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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5-15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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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今年第四次常务会议

 

5月4日,市长纪纲主持召开市政府今年第四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王天昊,副市长石文博、张大伟、吴爽、林继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赵俊杰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2016年及2017年1—4月份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的汇报》。会议指出,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我市以“三扶一改”为统领,精心组织、高效落实,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强调,要建立调度协调机制、跟踪督查机制、纪效问责机制,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着力破解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庭院经济、危房改造、医疗教育扶贫政策落实等10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审议了《洮南市庭院经济补贴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按照白城市统一安排部署,今年,我市把发展庭院经济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周密组织、强力推进。会议强调,要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明确补贴范围和标准,做好补贴发放和审计,切实让好政策发挥出好效应,确保各贫困村和贫困户庭院效益最大化。

  会议审议了《洮南市关于城区房屋修缮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制定城区房屋修缮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利于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房屋修缮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居住房屋安全,保证群众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同时规避规划区内临时新建、改建房屋获取高额补偿费用这一现象的发生。会议强调,要掌握好标准、把握好尺度,在保障居民合法居住权益的同时,确保市区规划的整体性、规范性和统一性。要采用货币化补偿、异地回迁等多种方式,号召规划区内危房户及早搬出危房,改善居住环境。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根本上杜绝因群众不知情、不懂法而造成房屋修缮,耗时耗力、费钱费物的现象发生。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洮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报告》。会议指出,按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要求,遵循客观真实、经济效能的原则,“暂行办法”要2年修订一次。会议强调,要结合我市实际对“暂行办法”进行补充修订,补充内容出台后,要做到宣传到位、执行到位、配合到位,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此项工作,赢得百姓认同。

  会议听取审议了《洮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近年来土地开发整理(整治)项目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对土地进行开发整理(整治),有利于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壮大地方财政收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会议强调,要统一认识,全力抓好土地整理工作。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做到“整理一片、保护一片、显效一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审议了《洮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蛟流河南部煤炭资源探矿权转让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尽快签订协议,完善相关手续,并积极研究解决挖矿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项目快速发展,取得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铁合金、皮革厂、清真西路及育英花园征收区域回迁楼房参考价格的建议》。

  会议审议了《洮南市“4·14”泰州街下埋管线侧立面土方滑落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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