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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白城市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次共1件标注“*”的举报案件(编号为72号),案件主要内容为“洮南市国有机械林场内大面积林木被砍伐后改为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经过协调联络组的交办、督办,市林业局立即行动,立行立改。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案件所涉及的基本情况
洮南市国有机械林场于1956年建场,建场时林地总经营面积15000公顷,其中有林权证的11780公顷,无林权证的3220公顷,为天然林。到2017年在森林资源一张图上,洮南机械林场林地总经营面积13898.74公顷,有林地面积7632.6公顷,总经营面积减少是由于国土划拨给集体及农业局将部分国有林地纳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无林原因是:现有职工工资田,历史原因造成的天然林流失被农民侵占,导致部分国有林地无林。
洮南机械林场近几年来采伐都是通过正常审批手续,共采伐林地面积1200公顷,按照计划已经完成还林任务。
二、案件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其中,举报洮南市国有机械林场内大面积林木被砍伐情况属实;而砍伐后改为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情况不属实。
一是洮南市林业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国有机械林场进行核实及翻阅近三年的相关资料,发现该涉案现场范围内确实存在采伐现象,但均办理了采伐审批手续,采伐时间分别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共计涉及261块地,面积11986亩。
二是近几年,洮南市国有机械林场已对全部采伐的林地进行还林,还林地块按照《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的许可,大部分间种了矮棵作物,还有一小部分没有间种。由于近两年气候干旱等因素,现成活率较低,平均为43%左右,对未达到标准的林地,今秋已完成补植毁造5250亩。
针对此案件,由洮南市林业局负责落实,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坚持边察边改,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以办理此案件为契机,加大排查和检查力度,如发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未办理采伐手续),给予严肃处理。
二是对不合格还林地块(6736亩),将于2019年春季进行补植、毁造。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成活率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三是加强林地抚育管护,确保成活、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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