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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动
发布时间:2018-12-03 10:0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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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注重方式方法加强和改进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保案件办理工作

  洮南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吉林省工作协调联络组下发的文件精神,注重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保案件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敢于直面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把全部精力和功夫下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用实际行动和案件办理成效取信于民,坚决杜绝遮、捂、盖等错误行为,决不允许有息事宁人等现象发生。 

  二、讲究方式方法。正确对待现存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科学的方式方法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能立即解决的,就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目标,确定整改责任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具体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在杜绝“一刀切”的同时,注意防止出现简单粗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做好政策解读。畅通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举报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诉求。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求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人民群众误解或一时难以理解的,注重化解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避免采取过激措施激化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严肃工作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追责问题贯穿于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针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案件办理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徇私舞弊、包庇袒护、推诿扯皮、跑风漏气等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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