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长春至
西巴彦花铁路项目
(洮南段)征地拆迁的通告
新建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项目(洮南段)系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途经我市黑水镇、安定镇、车力乡、大通乡和洮南训练场,境内大约68公里。为加快该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其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建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项目本期征地拆迁范围:
(一)黑水镇行政区域内沿线涉及友好村、黑水村、东安村、丰满村、繁荣村路段;
(二)安定镇行政区域内沿线涉及友谊村、万宝山村、新兴村路段;
(三)车力乡行政区域内沿线涉及创业村、洮南原种场、立业村、车力村、创业水库路段;
(四)大通乡行政区域内沿线涉及丰收村和湖沧村路段;
(五)洮南训练场境内沿线和洮府街道涉及西郊村路段;
(六)新建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项目(洮南段)主线路段以测量设计单位设立的中线标桩至两边路桩为界。
具体征地拆迁范围以标示红线或界桩为准。
二、新建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项目(洮南段)路幅和配套建设及安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严格按照白政发[2010]15号和洮政发[2011]4号文件规定执行。三、新建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项目(洮南段)路幅和配套建设及安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与建筑物、构筑物,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及补偿安置费用到位后,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10日内做好腾让和拆除,逾期拒不拆迁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迁。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建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项目(洮南段)路幅和配套建设及安置用地红线范围内,第一,不得抢种作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第二,不得再办理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翻新、出租、买卖等手续,不得敷设管线、架设杆线。
五、工程建设范围内需要迁建和敷、架设的各种管、杆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和索取政策规定以外的补偿。
六、各乡(镇)、村、各有关部门及工程沿线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新建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项目(洮南段)的建设,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干扰工程建设,不准向建设单位“敲竹杠”,不准强行承揽工程。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影响工程建设的,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