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文件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洮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16来源: 收藏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洮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1批次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0]401

洮南市人民政府: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X洮政请字【2020]3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农用地0.4188公顷(全部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征收农民集体未利用地0.0203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710公顷(全部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同意使用国有未利用地2.429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2.9391 公顷,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工矿仓储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除,维护社会稳定。征(用)地补偿要置不落头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地情况及时报我厅备案。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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