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退役军人事务部2021年课题研究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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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昨天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发布退役军人事务部2021年课题研究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1.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退役军人工作发展历史研究。3. 退役军人待遇保障“普惠与优待叠加”基础理论研究。7. 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遗物史实信息及搜寻挖掘问题研究。(一)申报者范围:课题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在职人员。(二)申报条件: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必须是申报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鼓励专业研究人员和具有从事退役军人工作相关经验的人员联合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一)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书和研究论证活页请从附件下载,参照课题指南,按要求填写。申请书需由牵头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并同时提供课题组成员职务职称、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二)寄送方式:课题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至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金苑大厦B、C座,姚文杰 010-87933914),信封上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发至tyjrswyj@mva.gov.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和申报单位名称。(三)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四)评审遴选:对收到的研究课题申请书,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部门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遴选结果将在我部官网予以公示。 课题研究承担者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要求于2021年12月份前完成研究任务。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退役军人事务部所有,未经退役军人事务部同意,不得在公开刊物或内部刊物上发表。
来源:政策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