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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洮南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年初以来,洮南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全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筑牢理论功底,强化法治建设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作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的旗帜作用。专题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学习国家、省、市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全局法治建设中强化理论指导和思想引领。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检查智能管理。积极落实《关于运用"五化"模式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效的通知》要求,运用"五化"工作法全面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工作落实落地。经清查梳理,2024年我局共有四项行政检查类事项,全部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的数据共享。二是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积极落实"阳光执法""柔性执法"工作要求,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轮修改,反复商榷,最终确定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6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我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上两清单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三是切实发挥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作用,防范法律风险。为有效化解我局行政争议,规避法律风险,积极加强府院联动工作,提前介入、超前谋划、有效沟通,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来我们不但有效减少了行政诉讼,且未发生过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由于行政复议改革等原因,虽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无明显减少并有增加趋势,但从结果上看,复议机关基本维持了我局的行政裁决,有效规避了局法律风险。四是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提升行政执法及行政决策水平,我局与吉林赵辉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该律师为我局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近年来,法律顾问在我局的涉法涉诉事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化解了法律风险。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管理。一方面,在文件制定时,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根据文件内容,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完成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多次清理,实现文件清理常态化。同时,积极配合全省规范性文件的数据上报工作。将我局负责的全部规范性文件整理成 word 文本,形成目录与文档的一一对应,并将整理好的数据上报市司法局。六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在原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印发了《洮南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洮财字(2020)177号),从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实施"三项制度"做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效推进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地落实,提升了整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七是以专项整治促进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为贯彻落实《洮南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积极行动,第一时间制定《洮南市财政局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与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建立"沟通协调""调督导""典型案例报送""自查自纠"等工作机制,围绕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全面查找问题和不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三)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法治教育宣传。一是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普及法律常识。积极谋划"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二是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定期举办会计人员免费培训,对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过程中,对涉及到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释法活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过程中,对涉及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一并进行普法宣传,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促进执法活动顺利开展的同时,普法效果更为显著。三是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和市委依法治市要求,对2021年以来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照《洮南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认真梳理"八五"普法以来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洮南市财政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报告》,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谋划下一步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为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奠定基础。
  (四)建立联动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全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健康发展。牵头五部门联合印发《洮南市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减税降费直通车工作方案》,建立省有政策直通车、市有政策联络群、区设政策辅导员的省、市、局三级纵向贯通,财政、税务、人社、工信、社保五部门横向联动的"专精特新"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直达机制。纵横联合对企业开展点对点辅导,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落地。二是确保我市小微企业尽享政策红利。与国家税务总局洮南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落细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政策的通知》,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加强政策落实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政策辅导,确保小微企业对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全力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服务全市振兴突破三年行动。三是全面加强自身营商环境建设。为建设高效便民、文明法治、利企惠企、保障有力的政务机关,结合《关于报送<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通知》(洮营商办[2023]5号)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洮南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处室及相关工作机制,在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的同时,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五)聚焦中心工作,护航法治洮南建设。一是全力保障行政执法经费。确保经费有来源。在编报部门预算时根据相应保障标准,结合我市财力,安排好执法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执行过程有监督。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财政一体化软件适时了解经费使用进度及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事后开展绩效评价。预算年度终了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结合绩效结果安排以后年度相关经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经费。2024年,安排律师办案及补贴、法律援助工作站宣传及咨询类项目合计金额80万元。三是动态管理涉企收费清单。密切跟进国家和省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相关文件,持续精简收费项目,做到"该清的清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减的减到位"。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行动,会同市发改委、市直各部门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清理等形式全面落实清理规范工作。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媒介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四是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4]300号)精神,我局于2024年5月至10月,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布置,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加强预算、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正的问题,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未按会计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财政不符、三流不一致的情况。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规定程序下大了处理处罚决定。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补充相关手续等方式积极整改。五是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在全市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利用工作,成立洮南市国有资产清查利用领导小组,并设10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纪委监督、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查改结合、精准施策,强调制度建设,注重规范透明。在清查利用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的工作机制,切实筑牢保障发展的物质基础,持续扎实推动洮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六是聚焦财力跃升新突破。坚决落实市委关于洮南振兴突破三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拟定《聚焦持续加力提效在财力跃升上实现新突破行动计划》,报政府审定。《行动计划》明确两大奋斗目标和十项重点任务,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主动作为,全力保障洮南振兴实现新突破。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近年来,我局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节点、新标准,有些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
  一是法治宣传形式创新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的形式较为局限,没有更充分地利用新媒体,新平台,尚未形成较为有影响力的价值导向,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虽然近年来我局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但推动法治建设向更深、更实处拓展的工作机制尚有待完善,职责分工、上下协同、横向联络等工作细节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是法治人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节点所面临的新问题不断涌现,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更加突出,尤其是对既懂财政专业,又有法律知识的人才需求更为迫切。虽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解决了部分问题,但财政部门自身的法律人才储备还有待加强。
  四是法治财政融合程度需进一步加深。应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和财政工作的融合促进,以法治化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洮南市财政局行政首长负责制》,我局成立"洮南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副局级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我局达标创建,配合全市示范单位争创活动,传达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度,督导考核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全面领导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安排年度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统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年初制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牢筑法治思维。
  三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临时性工作随时听取汇报。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统筹抓好重点工作。继续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好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围绕《法治洮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洮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心任务,进一步分解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并按期督查、年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性文件制发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局法律事务管理等方面建章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加强财会监督。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聚焦财会监督主责主业,从思想认识、机制建设、服务中心、能力水平四个方面靶向发力,探索建立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务实的举措,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努力推动我市财会监督工作在服务洮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取得新成效,创造新成绩。
  四是扎实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在国有资产清查利用的同时,强调制度建设,注重规范透明,不断健全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的工作机制,切实筑牢保障发展的物质基础,持续扎实推动洮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是以法治建设推动财力跃升新突破。以《聚焦持续加力提效在财力跃升上实现新突破行动计划》为指引,加强制度建设,逐一落实各项攻坚任务,以财力跃升护航洮南振兴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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