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市发改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重点建设目标,结合我局实际,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提高了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机关集体学习范围,夯实理论根基,筑牢依法行政意识。同时,每周进行业务学习,由各科室轮流安排一项政策性规章制度或文件供集体学习,及时传达最新工作举措要求,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通过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两手抓的形式,切实提高全体业务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二)落实优化举措、提高行政效率
在项目审批工作中,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落实合规事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举措。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规章制度与办事流程,与办事主体精准对接,充分减少审批要件、简化报建手续,缩短办事时效,做到工作数量与质量同步提高。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发改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共办理项目92件,其中:审批45件,核准4件,备案43件。接待咨询服务138余人次。在项目推进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项目中心作用,加快支持保障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提级论证类项目的审核,推进在建政府投资项目清理规范,建立重大项目入库纳统台账清单,分门别类梳理汇总,实行一项一策,对拟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和在建项目及时梳理,对存在难点和堵点的项目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按时跟踪调度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持续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保障项目稳步落地。
(三)遵守规章制度,完善行政机制
一方面,按照吉林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吉林省2017年本)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7]2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20〕5号)等政策文件进行项目审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另一方面,全面梳理各类项目全流程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形成详细的清单目录,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单》(申报材料清单)、《企事业单位核准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申报材料清单)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一次性告知单》(申报材料清单),把每个审批事项进一步拆分成具体步骤,详细规定各步骤的先后顺序、办理时限、审核要点等。对申请表格样式、材料规格、审查标准、审批结果文书格式等,制作统一标准,实行精细化、标准化服务。并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对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符合标准、要件齐全,使审批行为更加透明规范。
(四)规范收费行为、维护营商环境
在维护营商环境方面,扎实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工作要求,联合工信局、财政局、市监局,制定了《洮南市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分工台账》,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各项工作。同时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洮南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通过实地考察,配合教育局、财政局完成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工作;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根据省发改委和白城发改委工作要求,我局联合市监局、城管局制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洮发改联字[2025]66号),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五)做好价格认定、保障民生运营
按照《关于建立洮南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洮发改字【2023】101号)要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行联动机制,对2025年非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进行定期联动调整;根据供热企业申请,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本年度供热价格不予调整,并发布文件明确2025-2026年取暖年度价格维持不变;完善我市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定额部分将随吉林省地方标准同步调整。其中,社会合作养老餐厅执行居民水价的用水量,依据吉林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中关于餐饮服务的相关定额予以确认,老年助餐部分按非居民用水中的居民单价执行;进一步健全我市对低收入家庭用气、用水的价格支持政策,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市居民家庭实施每年减免5立方米天然气用量和15立方米生活用水量;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吉发改价格联【2025】198号)文件要求,做好为期10年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工作,联合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共同完成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估报告和台账;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巡查,完成每月25号对杂粮杂豆市场的价格调查按时上报国家监测平台。
今年以来,共完成价格认定67件,价格认定标的额63万元。做到了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计算准确,结论真实,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办案提供了价格依据。
(六)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公开的范围及时限,在政府网站上依法发布公开文件,将政策举措及时传达给各组织和群众个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接收、反馈群众意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让工作流程在阳光下运行,把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新的突破,但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法治宣传与内部培训不足。面向企业、群众的发改领域法治宣传针对性不强;内部人员法律培训通常以理论为重,与审批、执法等业务结合的实操性内容较少。主要原因是: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惯性思维,将法治建设视为辅助工作,未真正树立决策先问法、办事必依法的理念。
三、2025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本年度,局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第一责任人牵头,将法治建设从软任务转化为硬指标,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各业务科室协同落实法治要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程序合规,强化队伍建设,带头尊法学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局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营造单位法治氛围,推动干部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带动全员提升法治素养,从被动守法转向主动用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内生动力。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带头学法普法,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发改领域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活动,实现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压缩工作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审批流程优化,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强化制度监督保障
定期清理不适应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构建内外联动监督体系,加强项目审批、资金争取等内部流程控制,推进政务公开,防范法律风险。
(五)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
初审:孙纶 复审:吕欣 终审:张梦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