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及服务社会水平,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践行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根基。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部署要求,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社工作全过程,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广泛动员,严格履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搞好协调配合,积极履职尽责,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带头学法,提升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带头学法用法,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年内集中学习一次;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性、个性清单,每月学习一次,强化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练兵比武,优化队伍建设。加强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人社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干部职工“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做到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并选派5名优秀职工参加了“普法筑梦·治惠吉林”2024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创新载体,强化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洮南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制作“养老保障”“电子社保卡”等人社政策宣传内容,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发布典型案例。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送法上门”活动。开展“社保惠企、就业暖民”系列政策宣讲活动,并由局领导带队进入工业园区和部分企业进行宣讲。全方位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宣传册30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15条,张贴宣传挂画200余张,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
(二)强化机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执法规范。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重点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清理。二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和救济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维权方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及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照规定开展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配备2名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日常法制审核工作,整合全局法制力量,开展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人社厅法治培训3次,本单位法律知识学习12次,努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规范执法程序、持证上岗,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4年受理农民工投诉案26件,其中化解纠纷案23件,为102名农民工讨回工资92.4192万元,得到了广大农民工认可,收到农民工自发赠送锦旗3面。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836.7716万元,银行保函3709.26万元,返还保证金624.83万元,缴存现金结余630多万元。二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对拖欠工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妇女权益和童工作用等领域实施监督检查,有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日常监管,及时更新权力事项库,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主动发起“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检查用人单位2户;配合其他行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次,检查用人单位11户,并已将执法检查结果在吉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和“洮南智慧人社”公众号网站公示。三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按照《洮南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主要整治“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执法不透明、执法不廉洁”等行为,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营造公平公正执法环境,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强化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率持续保持100%,并做到出庭出声。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交流,参与案件讨论及合同审查,妥善处理应对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并与市法院、市法制度办公室保持经常沟通联系,就争议多发的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同时,劳动监察机构自查行政执法案卷26宗。
(三)聚焦纠纷化解,构建和谐社会环境。抓源头治理,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落实欠薪问题防范化解处置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处置责任、优化处置流程。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政策解读及“送法进工地”、“开工第一课”等方式普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知识。2024年举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劳资监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50多人。抓过程监管,提前处置隐患。开展“薪安吉林”、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等活动,及时排查化解欠薪风险。2024年排查工程建设项目17个,认定“薪安吉林”3个。抓重点领域,管控重大风险。一是开展重点企业整治,协调住建、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等行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欠薪线索、投诉案件多的项目、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二是强化欠薪违法打击,对涉事用人单位因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或因欠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依法严厉整治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震慑欠薪违法行为。三是强化行刑衔接,依据“四部委”《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文件要求,畅通处理处罚、刑事侦办、起诉判决渠道,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欠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从严从快从实查办,在全市形成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按照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问题,实现按期办结,按时限清零目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学法用法本领有待提升。由于政策法规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新业态用工监管、权益保障等政策法规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意识仍有所欠缺,难以满足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二是行政执法压力持续加大。随着新业态劳动关系纠纷增多,导致执法维权工作压力持续加大,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质量,难以满足劳动者诉求。三是普法宣传有待提升。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但法治宣传效果仍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力度有待加大,人社政策知晓率有待提升。
(二)原因分析。一是法治知识学习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导致运用创新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无法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人社工作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二是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未能充分挖掘现有执法人员的潜力,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向上争取执法人员编制的力度不足,使得行政执法力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求。三是普法工作精准度不够。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对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研究不够,宣传内容和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
三、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对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特别是对打基础、利长远、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抓到底。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带头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以身作则,注重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主线,强化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创新执法方式、优化便民服务,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理论学习,打牢能力基础。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托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技能比武练兵活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水平。积极参加省厅和白城市相关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二)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司法建议书,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培养,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要求。强化证据意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及时、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对于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疑难案件,及时沟通协调,及时交换意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大大数据的分析利用,通过数据收集、分析、比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强化法治宣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普法宣传,树立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