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洮南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洮南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我单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统领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局党组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落地落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为主项24项,业务办理项52项,进厅事项42项,实现了许可项目统一进厅,做到了“大厅以外无审批”,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理,本着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优质高效便民服务,规范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的原则,为方便申请人知悉相关办事流程以及申请所需的材料,通过公开各种审批相关信息,既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通过系统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二)加强普法宣传,奠定坚实基础。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学习本系统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微信、抖音、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系统抓好以案释法工作,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医疗健康单位建立普法教育宣传展架、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标牌等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免费提供5类普法宣传书籍资料。
(三)加大法制审查力度,强化源头防范。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过程中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的衔接工作,及时废止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依法管理,正确履行职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其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工作一起作为卫生健康部门监管的有效方式常抓不懈,加大双随机案件查处力度,落实“首问负责、马上就办”联合执法机制,减少监管盲区,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对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行业进行双随机任务抽取,确保“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高效执行,结案率为100%。
(五)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通常群众监督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法定时限,不断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规范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个别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学习法律没有必要、浪费时间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是一些干部职工注重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学习,而忽视了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因而法律法规知识面不够广,不够全面。
(二)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原因是目前医疗美容、微整形行业兴起,一些生活美容店开展医疗美容或微整,由于其地处隐蔽、游击操作,在查处上存在一定困难。加上非法行医的问题屡禁不止,很多群众亲信游医或非法行医点,亲信非法的中医治疗广告,以至于身体、财产受到侵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成立由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洮南市卫生健康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和分管领导适时组织开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专题督查调研。二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规范全体职工学法用法。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结合部门法规及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用法计划,细化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我单位自2024年3月起,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组织了1次集中培训,参与人数约40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意识。通过日常法制培训、以考评结合的方式,推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理念。对本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做到及时、全面清理,坚强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
(二)加强普法工作。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把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轮训工作,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核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部门确保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授权,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职责,解决职能交叉重复、边界不清等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执法登记、集体讨论、听证、自由裁量说明、信息公开、法律审核等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