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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道

洮南市兴隆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兴隆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街道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开展学法普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将民法典、法律知识等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紧抓重大节日、纪念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及主题宣传日等关键节点,明确法治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为化解邻里纠纷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截至目前,累计通过微信群转发230余次、张贴海报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深耕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文明社会。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为市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通过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普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知识,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和居民充分认识到诚信建设的重要性,有效提升诚信意识,进一步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诚信宣传活动10余次。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辅相成,及时发现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细致分类和梳理,建立详尽的台账记录。同时,秉持“应调尽调”原则,协同相关部门,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有效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8件,并成功化解38件,化解率高达100%,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纵观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兴隆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因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导致依法行政水平还不够高;另一方面因法律法规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还不够深入,导致宣传教育效果还不够好。

  三、本年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践行政治担当。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街道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街道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二是紧抓“关键少数”,提升能力素养水平。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其中,通过以学促用、以学促干的方式,不断强化干部干事创业的“法治含量”,引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研判分析,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工作要点,研判堵点难点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入落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一是持续开展好集中学习。利用党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持续深入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确保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逐步提高。二是强调干部自学,学以致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干部职工深入抓好法律法规知识自学,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做到学用结合。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采取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职业特点,制定普法计划和设计普法内容。把传统的普法方式和新媒体时代下的互联网+普法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等,转发普法视频,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影响力,拓宽法治宣传面。

  (三)加快构建大调解格局,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在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中的关键作用,广泛吸纳律师等专业力量以及“五老人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壮大调解员队伍,全方位延伸调解触角,最大限度地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同时,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实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全民守法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初审:孙纶 复审:吕欣 终审:张梦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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