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洮南市野马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
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培训3场次,覆盖全乡干部职工120余人次,重点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与乡镇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余人次。通过乡村微信群等平台定期推送法治信息,累计推送信息15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等决策,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组织我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完善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野马乡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强化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涉法问题。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 法治专业人才短缺。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进行指导和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速度和质量。
2. 部分干部法治意识仍需加强。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存在重行政命令、轻法治思维的现象,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高。
3. 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在法治宣传过程中,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考虑不够充分,宣传方式和内容创新性不足,导致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
(二)原因分析
1. 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不完善。在人才引进方面,对法治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在人才培养方面,缺乏系统的、长期的法治培训计划,导致干部队伍整体法治素养提升缓慢。
2. 对干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在干部考核评价中,法治建设指标所占权重相对较低,对干部依法办事的激励约束作用不够明显,导致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3. 法治宣传工作缺乏深入调研和精准策划。在开展法治宣传前,未充分了解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和接受习惯,宣传工作缺乏针对性和计划性,导致宣传效果不佳。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乡党委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
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
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全年累计学习时间超过60小时。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全乡干部职工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三)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制定法治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对法律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充实法治工作力量。加强对现有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如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完善行政决策和执法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决策过程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加强乡村两级法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