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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0 10:3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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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洮南市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
洮政规〔2025〕1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已更新了洮南市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已履行各项规定程序,并经市政府2025年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基准地价标准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洮南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2.洮南市镇(乡)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__洮南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xls
附件2__洮南市镇(乡)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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